各培训学校:
为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工作,防止人员聚集而带来疫情传播风险,根据省指挥部《关于印发全面做好冬春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鲁指发〔2021〕1号)、《关于印发山东省冬春季农村地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鲁指发〔2021〕2号)、烟台市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教育复学组《烟台市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教育复学组关于贯彻落实鲁指发〔2021〕1号、2号文件的通知》要求,现就进一步做好校外培训机构疫情防控工作通知如下:
一、暂停线下教学
自1月27日起,全区校外培训机构停止线下教学,不得组织任何形式的线下聚集性活动。具体线下复课时间另行通知。
二、做好宣传解释
要树立大局意识,切实担负起社会责任,认真执行通知要求,取得家长理解、配合与支持,妥善处理好学员停课通知及有关退费、调课等事宜。
三、加强健康宣传
引导教职员工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和生活方式,做到少聚集。要持续跟踪掌握教职工健康状况,严格执行出行报备制度,按照教体局、街道、社区管控要求做好登记报备、重点人员排查、信息上报等工作。
四、加大查处力度
各培训学校要提高认识,严格按上述要求停止线下教学活动,没有区教育和体育局的正式通知不得线下复课。区教体局将联合相关部门,加大督查力度,对违反规定擅自开展线下培训的,将严肃、顶格处罚。
烟台市蓬莱区教育和体育局
2021年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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