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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张金胜等6人恶势力犯罪案始末

泰安张金胜等6人恶势力犯罪案始末
2021年02月06日 15:02 新浪网 作者 齐鲁晚报

  2月4日上午,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张甲天代表向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作了报告。来看报告中提到的“泰安元素”:

  报告摘要: 

  自觉践行“两山”理念,加强环境资源审判,在长岛、文登、东平等地设立巡回法庭102处,审结一审环境资源刑事案件885件、民事案件1.2万件、环境公益诉讼案件138件。

  案件回放

  张金胜等6人恶势力犯罪案

   2019年12月31日,东平县法院依法一审公开审理并宣判了张金胜等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对6名被告人分别判处一年至七年不等有期徒刑,并处罚金360万元、追缴违法所得2000余万元。

   2011年,张金胜、彭厚敏合伙承包东平县银山镇张山沃村村东铁山山体上的三厂(该村东山体上自北向南分布有四个石料厂区,简称一、二、三、四厂),后于2013年收购一厂。张金胜等人在经营过程中,因界限问题多次与二厂、四厂的经营者发生矛盾。2014年,张金胜在彭厚敏的帮助下使用山东某工程有限公司资质中标张山沃村土地复垦项目,后张金胜以张山沃村土地复垦项目为幌子,伙同被告人李增、陈坡、彭厚敏等人,通过挖路、堵路、损毁设备等方式妨碍二厂、四厂经营,并使用殴打、制造交通事故等手段打压二厂的经营者,逼迫四厂和二厂经营者分别于2015年和2016年将石料厂转让给张金胜,至此,张金胜将张山沃村山石资源垄断,形成了以张金胜为首要分子,以李增、陈坡、彭厚敏为重要成员的恶势力犯罪集团。该犯罪集团在未取得采矿许可证的情况下,为了攫取经济利益,超出复垦的范围和层高,擅自采矿,情节特别严重,并组织对抗执法部门正常执法,随意殴打、恐吓他人,任意毁坏财物,单独或交叉结伙作案计14起,严重扰乱当地经济、社会秩序。

   为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力推进涉黑恶犯罪案件涉案财产的追缴和执行,坚决铲除黑恶势力犯罪的经济基础。案件宣判移送执行后,东平县法院第一时间对扣押在案的张金胜所有的宝马车及工程车辆进行评估,并在淘宝网进行公开拍卖,经过100多轮竞拍,最终以总价505.7万元拍卖成功。

  来源:山东高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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