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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港通报:批准逮捕!

泉港通报:批准逮捕!
2022年05月14日 17:39 新浪网 作者 新闻广角

  泉州市泉港区人民检察院

  发布重要案件信息

  决定以涉嫌故意伤害罪

  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庄某某

  案情通报

  2022年5月13日,泉州市泉港区人民检察院经审查,决定以涉嫌故意伤害罪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庄某某。

  经审查:2022年5月5日21时许,犯罪嫌疑人庄某某饮酒后驾驶普通二轮摩托车行驶至本区前黄镇后张村执勤卡口时,拒不配合检查,驾驶车辆加大油门闯关,冲撞现场执勤民警致该民警重伤。

  泉州市泉港区人民检察院

  2022年5月13日

  此前报道

  被冲撞的执勤民警名叫潘加声。他为了保护正在执勤的同事,挺身而出被撞倒在地,身负重伤,至今仍在抢救中。

  

  *视频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潘加声同志被中共泉州市公安局委员会授予“优秀共产党员”称号

  潘加声,男,汉族,福建南安人,1975年8月出生,1996年10月参加公安工作,2000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泉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泉港大队涂岭中队三级警长。2022年5月5日晚,潘加声带队设卡查处酒醉驾交通违法过程中,为保护正在执勤的战友,被一名男子酒后驾驶普通二轮摩托车撞倒,致急性特重型颅脑损伤,至今仍在全力抢救中。

  从警26年来,潘加声同志始终牢记共产党员的初心和使命,长期扎根基层一线,忠诚履职,甘于奉献,用实际行动践行“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的铮铮誓言,是泉州公安队伍和党员民警“平常时候看得出来、关键时刻站得出来、危难关头豁得出来”的标杆榜样。经研究,决定授予潘加声同志“优秀共产党员”称号,并在全市公安机关开展向潘加声同志学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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