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刘冷丝 图/改编网络
舆论应该聚焦于英雄的机长和机组人员,但更应该追问事故的原因。
5月14日,川航3U8633重庆至拉萨航班因机械故障备降成都,在机长和机组人员的共同努力下,该航班于7时40分左右安全落地。此后,川航安排3U8695执行成都至拉萨航班,已于12时9分飞往拉萨。该事件正调查中。
这位川航机长是英雄,没错,该表彰的一定要表彰。这次迫降的难度可想而知,据机长刘传健解释,由于飞行时机舱玻璃掉落,一下子带来的失压问题,会对驾驶员耳膜造成极大伤害,骤降的气温会造成驾驶员身体的冻伤。另外,在驾驶舱中,仪表盘被掀开,噪音极大,什么都听不见,大多数无线电失灵,只能依靠目视水平仪来进行操作。
我们不要忘记2010的伊春空难。这次空难有44人遇难。事发后,齐全军被以涉嫌重大飞行事故罪起诉,这是中国首例飞行员被指控重大飞行事故罪的案件。作为中国飞行员入刑第一案,该案受到国际民航组织及最高院高度关注。2014年12月,法院宣判齐全军有期徒刑3年。
不妨回顾一下有关机长齐全军的事故责任认定报告:
第一,机长违规担主责。首要原因指向机长齐全军。报告认为,造成空难的首要原因是机长违反河南航空《飞行运行总手册》的有关规定,在低于公司最低运行标准(能见度最低标准为3600米,事发前伊春机场管制员向飞行机组通报的能见度为2800米)的情况下实施进近。
第二原因是飞行机组违反民航局《大型飞机公共航空运输承运人运行合格审定规则》的有关规定,在飞机进入辐射雾,未看见机场跑道、没有建立着陆所必须的目视参考的情况下,仍然穿越最低下降高度实施着陆。
第三原因是飞行机组在飞机撞地前出现无线电高度语音提示,且未看见机场跑道的情况下,仍未采取复飞措施,继续盲目实施着陆,导致飞机撞地。
报告认为,齐全军对事故负有直接责任,应以涉嫌重大飞行事故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据了解,齐全军也是我国首个被追刑责的飞行员。
看完这则报告,公众应该理解,一个机长在关键时候所起的关键性作用。因此,川航事件中的机长是英雄,可以说这样的赞美是实至名归。
然而,表彰的同时,该追究和追责的当按照法规办事。
现在有关川航事故原因的各种猜测很多,不管是哪一种原因,这么一个关键性的问题必须追问:为何在飞机的例行检查中未能检测出问题?在相应等级的飞机检修中是否该进行前风挡玻璃的检测工作?当然,也有专业人士推测,民航局或可能提出相应标准,以进一步规范飞机检测工作。
无论是个人的原因,还是集体的原因,甚至是某些规章制度方面的漏洞,追问、查明、追责等等,这些严肃严格的事情必须要做,也是有关部门接下来重点处理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