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息县公安交警365天共查获736名“酒鬼”,其中7人终身禁驾!

息县公安交警365天共查获736名“酒鬼”,其中7人终身禁驾!
2021年01月18日 15:49 新浪网 作者 平安息县2011

  为切实加强道路通行秩序管理,全力遏制因酒后驾驶引发的道路交通事故,给全县营造一个安全、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2020年以来,息县公安交警大队在县委、县政府、县公安局的正确领导和上级业务部门的精心指导下,坚持路面管控与宣传提示并重,扎实开展筹疫情防控、复工复产和交通安全管理、违法行为打击等工作,依法严厉查处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有效降低酒驾醉驾的肇事风险。

  

  

  

  

  深入宣传教育,营造浩大声势。结合“一盔一带”等活动,深入乡村、社区、企业、驾校等宣传宣传酒后驾驶的危害,教育大家“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使驾驶人能够主动认识到自己酒驾行为的危害,自觉文明驾驶。

  

  

  

  

  推进联合作战,依法严查严纠。息县公安交警与全县各派出所加强联动,推进联合作战机制,采取静态、动态管控和流动巡逻的相结合,全时段、无死角、零容忍,依法严惩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对心存侥幸的违法犯罪嫌疑人形成强力震慑。

  

  

  

  在过去的365个日日夜夜里,通过息县公安交警大队全体民警、辅警的顽强拼搏和共同努力下,共查处饮酒驾驶机动车736起,其中醉酒驾驶机动车167起,二次酒驾13起。共吊销驾照180人,终身禁驾7人!

  下面

  让我们再来了解一下

  酒醉驾的系列成本

  法律成本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酒驾、醉驾交通违法,均要付出沉重的法律成本:

  ●饮酒驾驶=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1000-2000元罚款+一次记满12分。

  ●再次饮酒驾驶=10日以下拘留+1000-2000元罚款+吊销驾驶证。

  ●饮酒和醉酒驾驶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追究刑事责任+吊销驾驶证+终身禁驾。

  ●饮酒驾驶营运机动车=15日拘留+5000元罚款+吊销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

  ●醉酒驾驶=约束至酒醒+吊销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追究刑事责任。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追究刑事责任+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经济成本

  ●保险不赔。《保险法》第六条规定,下列情况下不论任何原因造成保险车辆损失,保险人均不负责赔偿:(四)驾驶人员饮酒、吸食或注射毒品、被药物麻醉后使用保险车辆。

  驾驶人酒后车祸造成受害人财产损失的,交强险保险公司对受害人人身权益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后,有权向你追偿。这都需要你自己和家人承担,因为你的酒驾行为,造成家庭也跟着受牵连,得不偿失!

  ●巨额赔偿。酒驾发生交通事故,将加重在交通事故中的责任,造成一人死亡的,要承担对死者家属的相关赔偿。

  职场成本

  ●律师、医师吊证。根据《律师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律师因故意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吊销其律师执业证书。

  ●公司职员用人单位有权解除劳动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公民不能入党、不能报考国家公务员。

  ●当兵或报考军校无法通过政治审查。

  ●从事出租车、货车、客运车辆等营运行业的驾驶人,更是面临失业的危险,尤其醉酒驾驶将终身不得从事营运类工作。

  ●作为法定代表人无法顺利办理营业执照。《企业法定代表人登记管理规定》中有规定: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正在被执行刑事强制措施的,不得担任法定代表人,企业登记机关不予核准登记。

  ●法检、公职人员双开。按照规定,党员和国家公务人员出现饮酒驾驶违法行为,除受到交通法规处罚外,还将被通报给纪检监察机关,受到纪律查处。

  家庭成本

  酒驾违法行为人被追究刑事责任,全家将为其承受巨大的心理负担,特别容易对家中未成年子女造成阴影。

  酒驾违法行为人被追究刑事责任,全家将为其承受巨大的心里负担。特别容易对家中子女造成阴影,因为家长醉驾被判刑,犯罪记录伴随终生,子女报考公务员、上军警学校、入党等,政审时或多或少受到一些限制。

  最后要提醒大家的是

  即使你没有酒后开车的行为

  也可能会构成危险驾驶的共同犯罪

  一般有以下几种情况

  ▶在饮酒过程中,行为人明知驾驶员必须驾车出行,仍极力劝酒或胁迫、刺激其饮酒,且饮酒后不给其找代驾的行为。

  ▶行为人明知驾驶员饮酒,教唆、胁迫或命令驾驶员驾驶机动车辆的行为。

  ▶车辆所有人明知借车人已经醉酒且要求驾驶机动车时,仍将车辆出借给借用人的行为。

  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

  请牢记

  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亲朋好友之间也要相互提醒

  杜绝酒醉驾

  勿做新年第一“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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