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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非蚌员工春节留下上班 除了加班费还可奖励2000元

蚌埠:非蚌员工春节留下上班 除了加班费还可奖励2000元
2021年01月25日 16:54 新浪网 作者 北青网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讯 为鼓励蚌埠市(含三县)辖区内的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务工人员就地过年,25日上午,蚌埠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出台了相应的补贴政策。对留蚌工作的非蚌员工,在企业给予员工法定加班费的基础上,政府按照每人2000元的标准给予奖补。按照企业申请,春节前预拨50%奖补资金。

  据新安晚报、安徽网、大皖客户端记者获悉,本奖补措施适用范围为蚌埠市(含三县)辖区内的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该市规定,为鼓励企业春节期间稳定生产,鼓励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春节期间(2021年2月1日—2月28日,下同)正常生产经营。原则上对2021年2月份工业用电量(天然气用量)、应税销售收入同时达到2020年第四季度月平均70%以上的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分级给予每户最高不超过50万元的奖补,用于企业支付员工节假日法定加班费以及非蚌员工家属春节期间来蚌慰问金。具体为,2020年度应税销售收入在20亿元以上(含20亿元)的,一次性奖补50万元;10亿元—20亿元(含10亿元)的,一次性奖补40万元;5亿元—10亿元(含5亿元)的,一次性奖补30万元;1亿元—5亿元(含1亿元)的,一次性奖补20万元;5000万元—1亿元(含5000万元)的,一次性奖补10万元;5000万元以下的,一次性奖补5万元。按照企业申请,春节前预拨50%奖补资金。

  同时鼓励春节期间正常生产经营的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安排非蚌员工留蚌工作。对留蚌工作的非蚌员工,在企业给予员工法定加班费的基础上,政府按照每人2000元的标准给予奖补。按照企业申请,春节前预拨50%奖补资金。对春节期间与该市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首次签订一年期以上劳动合同且稳定就业3个月以上的人员,一次性给予每人1000元的奖补。

  通知要求,以上奖补资金由各县区财政承担,市级财政于2021年6月底前分别给予县级财政30%、区级财政50%的奖补。

  许巧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记者 李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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