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车行驶在路上
难免会遇到一些紧急情况
超车时常在所难免
但下面这位“勇士”却敢在路口超车
和直行车辆撞了个满怀
4月6日上午10时30分,六盘水市红桥大道十字路口处,发生了一起两车相撞的道路交通事故,事故车辆严重受损。六盘水市公安交通管理局直属二大队民警立即赶往现场。
赵某某行车记录仪画面
民警调查发现,赵某某驾驶小轿车从施工场地旁的小路驶出,欲加速超过前方两车时,没有注意避让右方正常行驶的直行车辆,导致两车相撞。
最终,民警根据相关规定,判定赵某某承担此次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目前,该起事故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规定:
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除应当遵守第五十一条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外,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让优先通行的一方先行。
(二)没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在进入路口前停车瞭望,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
(三)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先行。
(四)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的机动车让左转弯的车辆先行。
驾车出行遇到路口应自觉减速让行
那么路口让行有哪些注意事项呢?
今天蜀黍就为各位司机解答
路口让行规则简单来讲就是
转弯让直行,右侧先行
看好交通标志标线
在本该减速慢行的路口超车
绝非安全操作
我们无法预知事故的发生
但严格遵守交通法律法规
能防患于未然
凡是出行上路者,都需谨记
“小心使得万年船”
来源/六盘水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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