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邢东伟 翟小功 通讯员周桐宇 4月9日上午,海南省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与琼中县河湖长制办公室举行《“河湖长+检察长”协作机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会签仪式。《意见》明确建立协同领导、信息共享、办案协作等5项协作机制,充分发挥河湖长和检察长在各自领域保护河湖生态的职能作用,形成河湖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保护的工作合力。(邢东伟 翟小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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