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网·闪电新闻5月17日讯 今天下午,教育部召开新闻发布会,对近日国务院新修订的《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进行深入解读。
在回答记者关于下一步将如何落实规范“名校办民校”的办学行为的提问时,教育部发展规划司刘昌亚司长表示,公办学校以品牌输出方式参与举办民办学校,是特定历史阶段的产物,但也产生了较多的问题。一方面,稀释了公办学校本身的品牌资源,加剧教育焦虑,由此衍生出社会问题。另一方面,公办学校参与举办的民办学校,利用公办学校的优质品牌,采用民办学校的收费机制,对公办学校和民办学校都造成了不公平竞争,扰乱了教育秩序。因此,《实施条例》第七条重点规范了这一办学形式。下一步,教育部还将出台细化文件,全面规范“公参民”办学。
闪电新闻记者王志芹北京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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