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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统计局:全年贫困地区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2588元

国家统计局:全年贫困地区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2588元
2021年02月28日 20:26 新浪网 作者 羊城晚报金羊网

  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 陈泽云

  2月28日,国家统计局网站发布《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公报显示,2020年,全年贫困地区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2588元,比上年增长8.8%,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5.6%,增速分别比全国居民和全国农村居民快3.5、1.8个百分点。

  按照每人每年生活水平2300元(2010年不变价)的现行农村贫困标准计算,551万农村贫困人口全部实现脱贫。党的十八大以来,9899万农村贫困人口全部实现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绝对贫困历史性消除。

  整体上,居民收入与经济同步增长。全年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2189元,比上年增长4.7%,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2.1%,快于人均国内生产总值增速。农村居民收入较快增长。全年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比上年实际增长3.8%,快于城镇2.6个百分点。按全国居民五等份收入分组,低收入组人均可支配收入7869元,中间偏下收入组人均可支配收入16443元,中间收入组人均可支配收入26249元,中间偏上收入组人均可支配收入41172元,高收入组人均可支配收入80294元。全国农民工人均月收入4072元,比上年增长2.8%。

  “十三五”时期,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名义增长2045元,比“十二五”时期多增156元;5575万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年均减贫1115万人。

  “攻下最难的堡垒,啃下最硬的骨头,脱贫攻坚战取得全面胜利,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取得伟大历史性成就。”国家统计局副局长盛来运表示,脱贫攻坚成果举世瞩目,根据国家脱贫攻坚普查结果,中西部22省(区、市)建档立卡户全面实现不愁吃、不愁穿,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有保障,饮水安全也有保障。

  编辑:木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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