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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烟“躲猫猫”?查!深圳对中小学周边违法售烟店铺立案开罚

卖烟“躲猫猫”?查!深圳对中小学周边违法售烟店铺立案开罚
2021年05月15日 14:34 新浪网 作者 新华社新闻

  新华社深圳5月15日电(记者白瑜)“这些烟我都不卖的!”面对两箱被查封的卷烟,位于深圳博明学校附近的一家超市负责人这样辩解。然而,就在5分钟前,该店刚售出一包卷烟。深圳市近日对中小学周边50米内违法销售烟草的商家立案。

  记者从深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了解到,深圳市多部门近日针对学校周边50米内销售烟草(含电子烟)的商家开展联合行动,对中小学周边违法销售烟草的商家立案。

  一家城市驿站超市位于深圳市坪山区博明学校门口,属于校园周边50米的范围内。记者和便衣执法人员暗访时,顺利买到了香烟。在确定证据后,市场监管部门当天开始执法。在该超市中,执法人员发现数百包卷烟,但超市老板却表示“这些烟我都不卖的!这些是以前留下来的。”然而,当记者询问是否确定今天没卖烟时,老板却选择不回答。

  目前,深圳市已对执法行动中发现的2家在中小学周边50米内违法售烟的超市立案调查,并扣留违法销售的烟草。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控制吸烟条例》第十四条规定,“中小学校、青少年宫出入口路程距离五十米范围内不得销售烟草制品。”而对于违反这一规定的,则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三万元罚款。此外,今年6月1日起即将实施的新版《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也明确,学校、幼儿园周边不得设置烟、酒、彩票销售网点。

  深圳市控烟办、市慢性病防治中心2020年发布的《深圳市青少年烟草流行调查报告》显示,32.6%的被调查学生报告学校周边存在烟草销售点,70.3%吸烟的学生在购买卷烟时没有因为年龄原因而被拒绝,2.5%吸烟的学生以按支购买的形式购烟。更为恶劣的是3.0%的吸烟学生获得过烟草从业人员以促销为目的的免费烟草制品。为此,报告建议针对校园周边烟草销售以及电子烟的销售、广告和促销采取专项执法行动,加强对电子烟的管控,尽可能降低其对青少年的错误引导。(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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