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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昱霖发律师声明回应,300万分手费无需退赔,吴秀波自愿给付

陈昱霖发律师声明回应,300万分手费无需退赔,吴秀波自愿给付
2021年02月19日 21:34 新浪网 作者 念寒说车

  2月19日下午,知名女演员陈昱霖的委托律师通过微博,就近日敲诈勒索案判决结果曝光后,在外界引起的巨大舆论作出了声明,表示案件已经审理终结,但是有四个方面必须要作出解释,以免引起公众无端猜测。

  

  如果没记错的话,这应该是陈昱霖被关押两年多,首次通过律师向外界传达自己的心声。说实话,这的确挺罕见的,但也可以看出案件宣判后,舆论风向不管对于吴秀波也好,还是陈昱霖也罢,并不是特别的友好。

  

  从陈昱霖委托律师所发布的声明内容来看,大部分是在补充已经被曝光出来的判决书内容,只不过站在陈昱霖权益角度,律师始终希望案件能够公开审理,并且自始至终坚持无罪辩护。

  

  但是由于陈昱霖及其父母想要尽快重获自由,只好选择认罪认罚,并且愿意接受判三缓三的处罚决定,最后不提起上诉直到判决生效。

  其中,律师声明还着重强调表示,公诉机关以犯罪未遂提起公诉,陈昱霖及其父母是没有义务向受害者退赔,也就是说吴秀波之前给她的300万分手费,她是不需要退还回去的,也无需承担赔偿责任。

  

  

  众所周知,陈昱霖在两年前就以曝光吴秀波隐私作为要挟,向其索要分手费,并协商签订分手协议。而吴秀波为了能尽快解决此事,只好花钱消灾,按照陈昱霖先前提出的要求,给付了300万。

  

  然而让人万万没想到的是,陈昱霖贪心不足蛇吞象,拿到吴秀波给的300万分手费后仍不知足,再次向其索要3700万。最后,吴秀波宁可断送自己的演艺事业,也要报警把这个贪心不足的小三送进监狱。

  

  最后才有了轰动一时的陈昱霖敲诈勒索吴秀波案,而根据判决书内容来看,根本就没有提到任何关于退赔钱财给受害人的字眼,也就是说站在法律层面上,吴秀波之前给陈昱霖的钱,其实是不受法律保护的,因为本身就是属于自愿给付。

  

  对此,有多名从事公检法领域的权威人士表示称,陈昱霖发布的律师声明是不存在问题的,关于不需要向受害者退赔,既就是退还吴秀波给的300万分手费,是没有任何法律依据的。

  因为法院判决最终认定的事实,那就是吴秀波和陈昱霖签订的300万给付协议,完全是属于自愿原则,跟敲诈勒索并无关联,那么钱到账之后,自然也就成了陈昱霖的个人合法财产,是不需要退还给受害者的。

  

  重点是,另外提及到的3700万,吴秀波并没有实际给付,所以这属于敲诈勒索的犯罪未遂,既然未遂也就不存在退赔这个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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