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新闻客户端

日前,《深圳经济特区出租汽车管理条例(草案)》

日前,《深圳经济特区出租汽车管理条例(草案)》
2021年02月27日 17:10 新浪网 作者 太平洋汽车网

  日前,《深圳经济特区出租汽车管理条例(草案)》提请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将网约车纳入出租车管理。

  经营者及驾驶员泄露乘客个人信息,将被处以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其中还提及出租车车身颜色和运营区域将取消限制,同时驾驶员的从业年龄也将延长,这对出租车从业人员来说,真是个好消息嘻嘻#pcauto-车资讯#

  

  

  

特别声明:以上文章内容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不代表新浪网观点或立场。如有关于作品内容、版权或其它问题请于作品发表后的30日内与新浪网联系。
人大常委会
权利保护声明页/Notice to Right Holders

举报邮箱:jubao@vip.sina.com

Copyright © 1996-2024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