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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过年了!注意!文山州有人头天喝酒第二天开车被查

要过年了!注意!文山州有人头天喝酒第二天开车被查
2021年01月26日 00:35 新浪网 作者 文山八县事

  鱼和熊掌不可兼得

  饮酒和开车也只能任选其一

  不少司机认为

  头一晚喝的酒只要当时不开车

  次日再开就没有问题

  而且也不属于酒后驾驶的纠查范围

  殊不知

  这完全是对酒后驾驶的误解

  1月20日早九时,一辆浙J牌照越野车进入马关高速交警的视线。在严格审查疫情期间外籍车辆的同时,执勤民警发现驾驶人面色发红,身上散发明显的酒味,便立即要求驾驶人杨某停车接受检查。通过酒精吹气测试,杨某体内酒精含量达到74mg/100ml,涉嫌饮酒驾驶机动车辆。

  杨某称:头晚与朋友畅饮到凌晨后也睡了一觉,觉得已无大碍便开车上路,没想到“隔夜酒”不仅能被查到,而且还受到了处罚。

  

  随后,民警依法对其开具了强制措施措施凭证,扣留了杨某的机动车驾驶证,并对杨某进行了安全教育。

  文山交警提示:

  酒驾不是以喝酒间隔时间长短来界定的,而是根据血液中的酒精含量来作为处罚依据。

  每个人对酒精的吸收排解能力不一,一般酒精在人体中消散时间为10-20个小时,即便是上一顿甚至前一天喝的酒,仍有可能会被测出酒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饮酒驾驶条件为:20mg/≤血夜中的酒精含量

  隔夜酒切忌心存侥幸,你的一次疏忽,可能是别人一生的伤痛,关爱生命,拒绝酒驾!

  供稿:马关高速公路交巡警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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