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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HR先开假证明再真怀孕被辞退,抱孩子出庭,法院判了!

女HR先开假证明再真怀孕被辞退,抱孩子出庭,法院判了!
2021年04月23日 19:31 新浪网 作者 劳动法老曾

  上次提到老张部门的女HR因岗位裁撤开了张假诊断证明,后来真怀孕被老张发现而被辞退,女HR提起仲裁胜诉,公司起诉到法院。

  此部分详细内容请查阅"

  有一天在公司食堂又看到老张愁眉不展,唉声叹气,我赶紧坐到老张旁边,跟他聊了聊。老张向我讲述了法院出庭的很多细节和遇到的各种状况,我听后也是唏吁不已。

  据老张说,女员工出庭是抱着孩子去的,但是没有说话,由他老公代为申辩。由于医院诊断证明是公司辞退的关键依据,公司提供的证据包括医院门诊系统的诊断记录截图、核实调查与医生的对话录音,但是没有医院盖章的能够证明那份诊断证明为假的书面证据。

  老张也跟医院沟通过,可能由于女员工家属大闹医院并投诉让医院心有余悸,因此没有答应公司的要求,医院说如法院后期来调取证据会根据实际情况提供。

  在质证时,因为公司提供有女员工签字的诊断证明书复印件,法官询问复印件上签字是否为女员工本人?她爱人说不知晓。法官很无奈,说那后期做笔迹鉴定吧,她爱人只好说应该是。

  法官又问,诊断证明原件在哪里?她爱人非常肯定地说交给公司了。法官看到复印件上有一行签字“与原件一致,情况属实”,说到:根据复印件上的签字情况,从逻辑上说,原件应该在你手里。她爱人最后没有办法,又说:原件丢了,找不到了。

  由于提交给法院的录音证据是需要刻盘的,计划播放录音证据时,法院发现自己并没有播放设备。因此询问公司法务是否有播放设备。

  公司法务当时有点懵。证据是刻盘了,但是确实没有考虑到带播放设备。法务在庭上正式申请法院去医院调取证据,法官说后期会安排进行取证。

  关于录音证据播放的问题,法官告知下午可找机器来法院再播放一下。法务赶紧联系分公司,好不容易找到一台有光驱的台式机,赶紧联系法院。

  法院却通知后期会单独再安排一次质证,等待通知,这次暂时不用播放了。

  等了很久的消息,快到简易案件程序出结果期限的前几天,法院通知由于案情复杂,案件由简易程序转为普通程序了。

  质证那天,女员工又抱着孩子去了。

  法官反馈,去医院调取过证据了,医院的反馈是无法核实诊断证明真假,因此公司解除的依据证据有效性不足,可能败诉,询问公司是否考虑撤诉。

  老张一听懵了。医院说诊断证明无法核实真假?老张很快给医院打去电话,告知如果因为医院原因导致公司败诉,公司会向卫健委投诉,并通过法律手段追诉医院责任。

  在与医院的沟通中,医院也表示那份诊断证明上不是医生的签字,可以让法院再联系他们门诊办的负责人说明情况。

  门诊办负责人给法院打去电话,法官告知无法核实通话人身份,且法院已经去医院取过证,不可能再做第二次取证。

  老张跟医院沟通了多次,医院始终不愿意出具“证明诊断证明为假”的盖章说明,后来老张退而求其次,提取让医院出一个“从未开具过该诊断证明的情况说明”,医院也拒绝了,说提供证明不能对单位,需要通过司法程序。老张一听气不打一处来,法院取证时是你们说无法核实真假啊!

  这次老张也彻底被整懵了,一份大家都知道的假证明,医生也承认了,但就是无法用盖章来证实,这让老张内心有很强的挫败感。

  由于提交给法院的录音证据是需要刻盘的,计划播放录音证据时,法院发现自己并没有播放设备。因此询问公司法务是否有播放设备。

  公司法务当时有点懵。证据是刻盘了,但是确实没有考虑到带播放设备。法务在庭上正式申请法院去医院调取证据,法官说后期会安排进行取证。

  关于录音证据播放的问题,法官告知下午可找机器来法院再播放一下。法务赶紧联系分公司,好不容易找到一台有光驱的台式机,赶紧联系法院。

  法院却通知后期会单独再安排一次质证,等待通知,这次暂时不用播放了。

  等了很久的消息,快到简易案件程序出结果期限的前几天,法院通知由于案情复杂,案件由简易程序转为普通程序了。

  质证那天,女员工又抱着孩子去了。

  法官反馈,去医院调取过证据了,医院的反馈是无法核实诊断证明真假,因此公司解除的依据证据有效性不足,可能败诉,询问公司是否考虑撤诉。

  老张一听懵了。医院说诊断证明无法核实真假?老张很快给医院打去电话,告知如果因为医院原因导致公司败诉,公司会向卫健委投诉,并通过法律手段追诉医院责任。

  在与医院的沟通中,医院也表示那份诊断证明上不是医生的签字,可以让法院再联系他们门诊办的负责人说明情况。

  门诊办负责人给法院打去电话,法官告知无法核实通话人身份,且法院已经去医院取过证,不可能再做第二次取证。

  老张跟医院沟通了多次,医院始终不愿意出具“证明诊断证明为假”的盖章说明,后来老张退而求其次,提取让医院出一个“从未开具过该诊断证明的情况说明”,医院也拒绝了,说提供证明不能对单位,需要通过司法程序。老张一听气不打一处来,法院取证时是你们说无法核实真假啊!

  这次老张也彻底被整懵了,一份大家都知道的假证明,医生也承认了,但就是无法用盖章来证实,这让老张内心有很强的挫败感。

  这次法院的判决出奇的快,从二次质证到判决,只过了6天。

  法院判决书中描述“为查明案件事实,本院前往医院核实被告提交的诊断证明之真实性问题,医院表示被告于当日在该院存在就诊记录,但该诊断证明之真实性无法核实。”

  法院据此判决公司违法解除,需于判决生效10日内支付女员工违法解除赔偿金。

  老张心中充满疑惑,能够看到就诊记录,难道看不见那个血检为阴性的结果吗?

  老张说,其实案子的金额不大,公司也有能力承担,主要是员工不诚信的行为比较恶劣。

  至于究竟是坚持上诉中院,还是就这样,老张心中也举棋不定。

  想问问大家,是支持公司继续上诉呢?还是到此为止?欢迎您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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