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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引燃田基杂草 高要公安行政处罚

村民引燃田基杂草 高要公安行政处罚
2021年03月03日 09:54 新浪网 作者 肇庆西江网

  西江日报讯(记者 杨永新)近日,高要区蚬岗镇富金村一女子因违规野外用火,引燃田基杂草,被高要公安分局依法作出行政处罚。

  当天上午11时许,蚬岗镇富金村村民李某,在该村郊外一养鸭场,因用火熏烧田基蚂蚁窝,不慎引燃田基杂草,火势蔓延到高速公路路边,虽自行扑救,但因火势太大无法扑灭,随后报警。

  当地派出所、消防和政府工作人员迅速赶到现场扑救,很快将火扑灭。大火造成过火面积约1亩,事件无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李某因涉嫌违规野外用火,被高要区森林公安和蚬岗派出所民警抓获,并根据相关法规进行行政处理。 肇庆市公安局高要森林分局刑侦股股长陈悦辉提醒,2020年11月13日起至2021年4月30日,为森林防火特别防护期,禁止一切野外用火,如违规用火导致森林火灾火警,将被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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