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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认自杀!胡鑫宇尸检细节曝光,让人愤怒的一幕出现了...

确认自杀!胡鑫宇尸检细节曝光,让人愤怒的一幕出现了...
2023年02月03日 07:00 新浪网 作者 红袖子的看点

  

  01

  警方公布胡鑫宇录音笔两段原始音频

  在胡鑫宇事件新闻发布会上,江西省公安厅党委委员、副厅长,省公安厅指导组组长胡满松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在现场发现的录音笔内有21个录音音频,经综合分析音频数据,录音内容有5条,其中有两条内容清晰体现了自杀意愿,为胡某宇声音。

  胡满松通报,胡某宇在使用录音笔时有多次录制、删除的操作行为,导致使用专业设备恢复以后存在部分的数据碎片,但录音内容未发现人为的合成剪辑。两段具有清晰自杀意愿的内容为,2022年10月14号17时40分,胡某宇站在宿舍5楼阳台上试图跳楼犹豫未决,录音显示胡某宇说:“真站到这里反倒是有点紧张了,心脏在狂跳,说实话没有理由,只是觉得没意义,如果真跳下去了会怎样?不确定。跳下去了应该也没人发现,现在至少不会被发现,以后过了几天肯定还是会发现的,刚刚又不跳,哎,我真的是想跳,不想,我应该是不想。”

  23时08分录音显示,胡某宇再次表达自杀意愿,“已经没有意义了,快零点了,干脆再等一下,直接去死吧,可以的,因为我今天已经有点不清楚了,现在我好想去死,感觉已经没有意义了。”

  胡满松表示,鉴于胡某宇系自杀,这两段原始音频是否公开,我们按照相关规定已经征求家属意见,家属明确表示可以适时公开,我们尊重家属的意愿,但是为保持未成年人的隐私,刚才音频内容我通报大家的部分属于摘录。

  02

  胡某宇自缢使用鞋带最大承重85公斤

  2月2日上午10时,胡鑫宇事件新闻发布会在江西铅山县召开。江西省公安厅刑警总队技术处副处长、市县两级公安机关指挥部技术支撑组副组长程坚在会上答记者问,检验鉴定,胡某宇使用的鞋带系涤纶材料,单根长147厘米,宽0.8厘米,该材质与棉质鞋带相比,具有不易腐、拉力强的特点。经侦查实验,同款鞋带在缓慢拉伸状态下,最大承重量85公斤。

  此外,随时间推移,腐败后水分会丢失,体重会变轻,延长了鞋带的承重时间,所以没有发生断裂。

  03

  发布会大量信息披露

  (全文+答疑)

  ↓↓

  一、尸体发现情况

  1月28日12时25分许,铅山县公安局接到某粮库职工电话报警称,在粮库院内树林中发现一具缢吊尸体。接报后公安机关迅速派员赶到现场勘查,发现死者衣着与2022年10月14日致远中学学生胡某宇失踪时衣着一致。随即商请检察机关派员监督,邀请家属代表及其委托律师全程见证。1月29日,公安机关经对死者生物检材进行DNA检验,确定死者系胡某宇。

  二、现场勘查情况

  •   尸体发现地位于铅山县河口镇金鸡山区域的某粮库院内,粮库占地面积92亩,内有仓库、宿舍等建筑20栋,建筑物占地8000余平方米,四周用红石砌成围墙,高度约5米。围墙外侧平整,内侧形成阶梯状。

  •   中心现场位于粮库院内北部洼地竹树杂林中,洼地高低落差约6.3米,竹树杂林呈不规则狭长条形,面积约9300平方米。

  •   中心现场北面是东西走向的围墙,紧靠围墙外有一渣土堆,渣土堆高度低于围墙约1.5米,渣土堆与围墙间有两棵树木,树木高于围墙。围墙内侧墙体上生长一棵向内斜生的树木,树干直径约11厘米,胡某宇尸体缢吊于该树树干凸起处,悬挂点距离地面4.5米,与围墙顶端垂直距离0.61米。

  •   尸体上身穿黑白相间的连帽运动服,前后反穿,下身穿黑色运动长裤,双脚穿深色袜子。尸体颈部缢索由两根白色鞋带相接而成。尸体足尖自然下垂,距地面1.47米,尸体下方地面发现两只白色回力牌高帮帆布鞋,鞋上均无鞋带且落有较多枯叶。左鞋内侧鞋尖部、鞋底跟部粘有绿色苔藓,右鞋内侧鞋尖部有苔藓擦痕,鞋底部粘有大面积绿色苔藓。经检验鉴定,与围墙内侧生长的苔藓一致。

  •   在靠近尸体头部的围墙内侧红石凸出部位,发现黑色录音笔一支。在中心现场没有打斗、拖拽痕迹。

  三、尸体检验情况

  •   胡某宇尸体高度腐败,大部分皮肤皮革样化,头皮未见出血;全身骨骼完整,颅骨、脊椎及胸肋骨均未见骨折,部分牙齿因牙龈腐败脱落于现场,牙槽骨未见破损;胸腔、腹腔未见出血,各脏器在位无缺失,但均腐败,睾丸未见损伤;经毒物检验,胃组织和肝组织中均未检出常见的农药、鼠药、安眠镇静类成分。

  •   缢索为活套,绕颈形成闭环,颈部残存皮肤皮革样化,可见条形索沟一条,索沟边缘软组织见出血,出血部位与死者缢吊体位相吻合,符合生前缢索压迫形成。

  •   胃内空虚,推断死亡时间距末次餐后4小时以上;根据尸体腐败程度,结合当地环境及气候条件,胡某宇尸体符合长期暴露在室外空间的各种特征。

  四:胡某宇失踪以后,你们是如何开展搜寻的?

  答:接到胡某宇同学失踪的报警求助后,我们高度重视,全力搜寻。公安机关通过人像比对、调阅监控等技术手段进行了追踪排查。与此同时,我们也组织发动了各级干部、护山守林员、志愿组织和广大群众,对胡某宇同学可能出现的区域展开了持续的、不间断的搜寻,但直到1月28日上午,仍然没有发现胡某宇同学,这也反映了我们在搜寻工作中对部分重点区域,没有真正完全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因此,对于社会的监督,我们诚恳接受。

  在开展搜寻工作的同时,我们一直保持与家属的沟通与交流,也及时通报了工作进展情况。接下来,我们将进一步加大人文关怀,深入细致做好后续的工作。

  五:胡某宇的遗体在距离致远中学这么近的地方,为何100多天后才被发现?

  答:事件发生后,我们组织力量围绕学校周边划定了589亩的野外公共山林区域,进行了细致搜索;对校外区域涉及到单位、居民区的,我们采取了走访、排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搜寻,并发动单位、居民自行排查,此外我们还使用热成像无人机对该片区域进行搜寻,未见异常。发现尸体的粮库所在位置与589亩的野外公共山林区邻近,与致远中学胡某宇宿舍直线距离226米,步行距离约400米。

  该粮库占地面积92亩,围墙高约5米,内部主要区域装有视频监控,门口有门卫24小时值守并养有护院犬,未经许可禁止进入,我们先后于2022年10月20日、21日,11月26日、27日开展四次搜寻,对粮库进行了走访,并对全部建筑物内部开展了搜寻,也对粮库旁的玻璃厂废弃厂房进行了搜寻,但胡某宇尸体缢吊地点位于院内约9300平方米树林区域内,未搜寻到位。

  2022年11月27日下午搜寻时,走访民警在完成该单位内东北侧废弃宿舍搜寻工作后,前往事发现场附近的树林洼地时,该区域植被茂密,未发现异常情况,就没有继续深入搜寻,而是要求该单位继续开展自查工作,发现异常情况要及时报告。

  以上情况,说明我们工作还存在不足,我们将举一反三,进一步改进工作。

  六:公安机关认定胡某宇是自杀,在他生前最后有没有异常表现?

  答:胡某宇在考入致远中学后逐渐出现适应困难,具体表现为:

  入睡困难、早醒、醒后难以再入睡等睡眠问题,发现他在书本上写有很多诸如“终于知道失眠人的痛苦了,晚上不知想些啥,啥乱七八糟的都有”等类似内容。

  存在注意力难以集中、记忆困难等认知功能障碍,多门课程测试成绩靠后甚至垫底,书本中写到“开了一节课的飞机”,多次考试结束后向同学说“想去听,就是注意力集中不起来,自己爱发呆,思想飘走了”,10月14日整日都没有抬头听课,甚至书都没有打开。

  进食出现异常,食欲减退,饭量减少。

  存在内疚自责、痛苦、无力无助无望感、无意义感等情绪问题,经常躺在床上发呆,多次在书本、笔记本上写下了负面情绪的文字内容,如“吐了,新环境真的难适应,我这内向的性格真烦,也不能全怪性格吧,毕竟自己就是这么一个人,可以通过写东西来缓解一下这份心情”,在社交软件中发布“我试着销声匿迹,原来我真的无人问津”,多次与同学说“人活着有什么意义”“我是否存在,已经没有意义了”“我们压力大,活着没意思,是不是约着去跳楼”。

  2022年9月27日,胡某宇曾与母亲三次通话,共43分54秒,其母反映胡哭诉不想读书、想回家。10月1日凌晨,其母亲、哥哥专程从福州赶回予以安抚,10月4日二人离家返回福州。10月5日,胡某宇又与母亲通话三次,共39分47秒,其母亲未透露通话内容。10月10日至13日,胡某宇曾7次独自到宿舍楼三楼阳台,观望睢园及校外树林山岗方向。10月14日,胡某宇在食堂晚餐后,携带录音笔两次登上五楼阳台,有明显轻生意图。

  七:通报称,胡某宇的遗体呈缢吊状态,其中承载重量的是鞋带。我们想了解,鞋带是否可以在这么长的时间中,承载其躯体重量?

  答:经过检验鉴定,胡某宇自缢使用的鞋带系涤纶材质,单根长147厘米,宽0.8厘米。该材质与同类型棉质鞋带相比,具有不易腐、拉力强的特点。经侦查试验,同款鞋带在缓慢拉伸状态下最大承重量85公斤。此外,随时间推移,尸体腐败后水分丢失、体重会变轻,延长了鞋带的承重时间,所以没有发生断裂。

  八:胡某宇事件发生后,网上众说纷纭、真假难辨,出现了“熊猫血”“尸体双脚平行地面”“发现地不是第一现场,尸体是后挂到树林中”等各类说法,对此公安机关是什么态度?

  答:在胡某宇失踪事件发生后,少数人为博眼球、蹭热度,引流牟利,恶意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拼接炮制虚假视频,造成恶劣影响,扰乱社会秩序。例如,传播较广的胡某宇系“熊猫血”问题,经检验,胡某宇是O型血,不是网传的RH阴性血;关于胡某宇尸体“双脚平行地面”问题,经现场勘查,胡某宇双脚自然下垂;关于“发现地不是第一现场,尸体是后挂到树林中”问题,经调查访问、现场勘查、尸体检验、物证检验鉴定等工作,认定胡某宇系自缢死亡,尸体发现地系原始第一现场。

  目前,公安机关已梳理掌握网上杜撰虚假事实、制作虚假场景、炮制虚假录音、拼接监控视频、假冒事件当事人等五大类共计120余种虚假信息。虚假信息的传播不仅给当事人家属带来巨大伤害,干扰公安机关正常调查和搜寻工作,同时误导公众认知,向公众传递不良价值观,挑唆对立、引发恐慌,严重扰乱社会秩序。

  公安机关已对少数故意编造、传播谣言的人员依法进行了打击处理。如陈某贵为博眼球、引流量,假冒“光头”老师,拍摄威胁家属私了的视频上传网络,影响极其恶劣,目前检察机关已依法对其决定逮捕。又如,栗某珺、栗某臣父子为吸粉引流,发布视频杜撰因其为胡某宇事件发声,家人遭威胁、亲属失踪的虚假信息,目前公安机关已依法对两人作出行政处罚。再如,陈某红为其营销账号吸引流量,转发“后山发现带血被子”“胡某宇被老师杀死”等谣言信息,目前公安机关已依法对其作出行政处罚。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造谣、传谣将承担法律责任。请广大网民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共同维护清朗网络空间。

  04

  回放

  得知儿子遗体被发现后,胡鑫宇的母亲凌晨发布了一条短视频。

  

  深夜的街头,万籁俱寂,儿子已「远走」,妈妈在低语。

  我们能体会到一个母亲的悲痛欲绝,却也看到了一个母亲的执着坚定:

  “鑫宇,我们在找你真相的路上,不会停止。”

  今天,尸检结果已出,结果已昭示天下就像@人民网评 说的那样:

  “胡鑫宇事件,举国关注,谁都不敢造假,谁也不能造假。如果稍有差池,后果不堪设想。”

  如今,逝者已矣,我们是否应该,痛定思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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尸体自杀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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