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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规范房屋交易信息发布,卖房不得采用“标题党”、关联炒作

长沙规范房屋交易信息发布,卖房不得采用“标题党”、关联炒作
2021年01月25日 15:13 新浪网 作者 房天下

  1月13日,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长沙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长沙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房屋交易信息发布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指出,房屋交易信息应当包含房源地址、面积、价格、用途、图片等内容,不得采用“标题党”、关联炒作等方式发布房屋交易信息。

  谁发布谁负责

  据悉,《通知》从如何加强市场主体管理、如何加强房屋交易信息发布管理、如何落实网络信息平台主体责任以及如何强化联合监管和维护市场秩序四大方面进一步规范房地产经纪机构、住房租赁企业和房源发布网络信息平台及其从业人员房屋交易信息发布行为。

  《通知》明确,从事房地产买卖、租赁活动的房地产经纪机构、住房租赁企业和网络信息平台,以及转租住房10套(间)以上的单位或个人,应当依法办理市场主体登记。按照“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房地产经纪机构、住房租赁企业及当事人应当对发布房屋交易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

  不得隐瞒房屋抵押等信息

  同时,房屋交易信息应当包含房源地址、面积、价格、用途、图片等内容,要符合依法可售(可租)、真实委托、真实状况、真实价格、真实在售(在租)和真实图片的要求,不得隐瞒抵押等影响房屋交易的信息,不得发布与实际或委托事项不符,法律法规禁止出售或出租的房屋信息。不得采用“标题党”、关联炒作等方式发布房屋交易信息。房地产经纪机构对同套出售或出租的房源仅可在同一网络平台发布一次。

  增加房源核验通道

  《通知》指出,网络信息平台要新增房源核验通道功能,设置房源发布风险提示,在网站首页显著位置公布举报电话,设置举报链接,畅通对虚假房源举报受理途径。建立和完善房屋交易信息投诉举报机制和违规经纪处理机制,对虚假信息及违规发布信息的房地产经纪从业人员及时处理,保证房屋交易信息的真实、准确。积极配合房地产经纪从业人员房源发布实名制管理,确保信息发布人员及所属公司与实际相符。

  违规发布虚假信息将督促整改并曝光

  发布虚假信息有没有惩戒办法?根据通知,网络平台应建立信用惩戒制度,对房地产经纪机构、房屋租赁企业或房地产经纪从业人员发布虚假房屋交易信息应限制或取消房源发布权限;不得为未办理登记备案或被列入“黑名单”的房地产经纪机构、租赁企业及从业人员开通房屋交易信息发布端口。

  对于网络信息平台未能履行主体责任,违规发布虚假房屋交易信息、存在标题党、关联炒作等违法违规行为的,由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合长沙市网信办对网络信息平台通过约谈告诫、责令改正、暂停更新及关停等方式督促整改,并及时向社会曝光,维护房地产市场网络环境。

  据悉,《通知》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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