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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点 | 当“代孕”成为筹码,为法律买单是必然

观点 | 当“代孕”成为筹码,为法律买单是必然
2021年01月22日 16:12 新浪网 作者 医师报社

  演员郑爽“借腹生子”近段时间来成为了社会关注的焦点。在我看来,代孕和是不是明星关系不大,更应该思考的是代孕事件本身。在我国,法律法规早已明文规定禁止代孕,代孕行为是严重的违法行为,并且不符合道德和公序良俗。法律是最底线的道德,道德是高标准的法律,支持人做出选择的是价值取向,作为公众人物,更应该以身作则,维护法律的正义性。

  从供需关系来看,“代孕”是有市场的,供给方谋利,需求方为己。但正因为人是有感情有思想的、是受法律与道德约束的、是存在于复杂的社会关系中的人,所以,不能因为现实的利益而蒙蔽双眼,做出违背人性的选择。

  从法律层面考虑,禁止代孕的原因有多种,如代孕是否有将未分离人体的子宫作为工具,有物化活体器官、侵犯人格权的嫌疑?“代孕母亲”在做试管或代孕过程中出现意外,导致失去生育功能,该由谁来承担责任?通过代孕出生的孩子如出现残疾或性别与意愿不符遭到抛弃,如何处置?因此,不论是从“代孕母亲”生育权来看,还是从代孕出生孩子的生命权来看,都是存在争议的,我国法律明确规定禁止代孕是有充分考量的。

  法律是成文的道德,道德是内心的法律,从伦理层面考虑,代孕行为本身是违背伦常的,“代孕母亲”孕育子女的目的是与之分离并丧失母亲身份,委托人没有或很少承担生育负担,却获得父母身份。代孕带来的不仅是对女性身体的危害,也反映了不公平性、非正义性,将“代孕母亲”沦为了生育的“工具”……

  人是有目的的,但绝不能以“代孕”等违法行为为手段,作为达到目的的筹码。

  (北京市华卫律师事务所律师  刘凯/《医师报》融媒体记者  张玉辉根据作者口述整理)

  编辑:昕亚

  审核:张玉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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