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昆明市晋宁区交警大队接到两段视频线索:有人在“抖音”平台上分别发布了超速行驶的视频。很快,交警大队便锁定了视频的发布者分别为普某某(男,23岁,晋宁人)和王某(女,33岁,晋宁人)。

经过调查得知,违法行为人普某某驾驶车牌号为云E43***的小型轿车途经昆明市晋宁区富昆路昆阳火车站路段时,一边驾车行驶一边用手机拍摄视频,并上传至抖音平台。根据视频显示,当时普某某驾驶车辆的行驶速度最高达到159km/h,然而该路段最高时速30km/h。
另一位违法行为人王某驾驶车牌号为云A7C***的小型轿车,途经晋宁区和璟路春和璟苑附近路段时,一边驾车行驶一边用手机拍摄视频,之后上传至抖音平台。根据视频显示,当时王某驾驶车辆的行驶速度最高接近110km/h(该路段限速50km/h)。
最终,交警大队依法对普某某和王某二人在驾驶机动车过程中使用手持电话拍摄视频的违法行为和驾驶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100%的违法行为分别进行了处罚。二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根据规定对二人分别处以650元的罚款,同时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的相关规定分别给以二人驾驶证一次性合并记14分。并且,二人还将面临重新学习并申请参加科目一的考试,考试合格后交警部门才能发还驾驶证的局面。
春城晚报-开屏新闻 费丹艺 实习生 柏朝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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