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到假期,一些培训机构抓住家长望子成龙的心态,打出 “免费试学”“名师助阵”等各种广告来吸引家长报班,其中不乏滥竽充数者。在此,盘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盘龙区消费者协会办公室发布消费警示,提醒广大消费者在教育培训消费时慎选服务机构,注意以下几点。
查看教育培训机构经营的合法性。
看其是否具有教育部门或人力社保部门颁发的教学、培训许可等资质,是否具有市场监管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
查看教育培训机构经营场所。
校外培训机构必须有符合安全条件的固定场所,同时,是否与证照经营场所相符合。经营场所必须符合国家关于消防、环保、卫生、食品经营等管理规定的要求。同一培训时段内人均面积不低于3平方米,确保不拥挤、易疏散。
避免一次性高额缴费,谨慎签署合同。
消费者在缴费前,应仔细查看合同条款内容。不轻信教育培训机构的口头承诺,应将具体要求全部落实到合同协议当中。尽量避免一次性高额缴费,确保一次性缴费时间跨度不超过3个月。消费需结合自身经济能力,理性消费,记住教育无速成,欲速则不达,切忌急功近利。
索要消费凭证。
消费者要注意向教育培训机构索要消费凭证,并注意查看收费单据是否为有效凭证,即凭证上收费单位与实际办学单位是否一致。注意收集和保存培训机构派发的招生简章、宣传单等,一旦发生纠纷可以作为维权的证据。
春城晚报-开屏新闻记者 王磊
责任编辑 顾庆华
校对 朱咏梅 王利绚
编审 张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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