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2017年度乘用车企平均燃料消耗积分究竟怎么结转抵扣?

2016、2017年度乘用车企平均燃料消耗积分究竟怎么结转抵扣?
2017-11-06 18:43:13 电车汇
2016、2017年度乘用车企平均燃料消耗积分究竟怎么结转抵扣?

电车汇消息:2017年9月28日,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商务部、海关总署、质检总局等五部门联合公布了《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与新能源汽车积分并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对2018年及以后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与新能源汽车积分的算法、用法都做出了详细规定,但是2016年、2017年燃油积分及新能源积分是否核算在内的问题,《办法》却没有具体规定。于是工信部在11月2日发布《关于2016年度、2017年度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来补充说明2016年度、2017年度的乘用车企平均燃料消耗量管理工作。

新增通知主要内容

1、通知规定将对乘用车2016年、2017年燃料消耗量积分及新能源积分进行核算。

2、2016年燃料消耗量负积分可用2017年正积分抵扣,或是以新能源正积分抵扣;2016、2017年合并计算的燃料消耗量积分仍为负值时应当向工信部提交乘用车生产调整计划,使预期产生的正积分能够抵偿其尚未抵偿的负积分;在其负积分抵偿归零前,对其燃料消耗量不达标的新产品,不予列入《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

3、2013年度至2016年度燃料消耗量正积分可向后结转,每向后结转一次,均需乘以80%的比例,结转有效期不超过三年。

4、2013年至2015年度企业燃料消耗量目标值大于6.9升/百公里的,应当以6.9升/百公里作为目标值。

5、2016年度的新能源汽车正积分可以等额结转一年。

燃料消耗量积分管理方法

1、对于燃料消耗量积分,2016年之前的负积分不用考虑,不做处罚;而对于2013-2015年的燃料消耗量正积分则可以向后结转,只是每年需乘以0.8,且最多结转3年;这一新增政策将使得较多油耗正积分累计到2018年,从而使得各个企业燃料消耗量积分压力降低,给予各个车企更多时间去生产新能源汽车或是改良车型,降低油耗。

2、但工信部新增一条规定,将2015年之前油耗积分目标值调至6.9升以下,同时按照目标值和实际值计算燃料消耗量积分而不是2016年之后的达标值和实际值计算(达标值需要在目标值上乘以一个系数,如2013年乘以106%)。这一政策提升了实现正积分的门槛,可大幅降低2015年之前燃料消耗量正积分的累计量。既增加了2018年的油耗正积分,又避免过多正积分的存在影响新能源积分的使用。

3、通知规定燃料消耗量负积分不可结转,正积分可以结转。但2016年的燃料消耗量负积分可以放到2017年进行合并核算,2016、2017年合并后燃料消耗量积分仍为负值的需购买新能源积分进行抵扣,或是接受惩罚。

4、通知规定新能源正积分不可结转,但2016年产生的新能源积分允许等额结转到2017年,2016、2017年合并的新能源正积分无法结转,只能用来交易。这个特殊规定将使得2017年就会有新能源积分交易,燃料消耗量积分不足的企业要购买新能源积分。

“双积分”政策要点

1、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实际值小于达标值,获得正积分,否则为负;

2、乘用车企业新能源汽车积分根据新能源车辆续航里程、产销量等指标综合计算得出;

3、2019年度、2020年度,新能源汽车积分比例要求分别为10%和12%;

4、2020年车企产销的新车要达到5L/100公里油耗目标值;

5、车企2019年、2020年积分可进行合并考核。

文章摘自电车汇20171106 发自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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