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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消息?刘大妈200万元全款买房,房子隔天就被列入拆迁范围!

有消息?刘大妈200万元全款买房,房子隔天就被列入拆迁范围!
2022年06月20日 11:17 新浪网 作者 我家也住楼房

  一套传言拆迁达数年时间之久的老房子,令卖家万万没想到的是(买房者是不是有消息,不得而知),卖掉的第二天(成交当日完成过户,并约定第二天交付房屋),相关部门就正好公布了拆迁公告——这套房子即将拆迁(被列入拆迁范围内)!

  

  从昨天开始一直到今天(6月20日)上午,上述相关内容的话题(#浙江男子卖房后第二天就出拆迁公告#、#宁波大妈买房第二天就遇拆迁#)就一直在热搜上(没下来)!

  

  下面,我们就一起来看一看,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根据多家知名媒体(光明网、环球网、每日经济新闻等)于昨天(6月19日)发布的报道显示:记者从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相关部门近日披露的一则有关二手房买卖纠纷信息得知;家住鄞州东吴镇的刘大妈,以单价3.64万元/平方米的高价(附近二手房均价3万元/平方米左右),并一次性支付全款200万元,通过一家正规房地产中介公司,从原房主陈先生处购买了一套总建筑面积约55平方米的老房子!

  尤其值得注意的是,刘大妈在向上述相关部门答辩时表示:首先,房子是原房主主动卖的;其次,这套房子即将拆迁的传闻众所周知(就连小区保安们都知晓);第三,自己买房不仅二手房买卖合同已经签了、购房款也一分不少的全部给了、甚至就连过户手续都已经办了!

  

  但是(转折来了),当第二天看到拆迁公告后,原房主陈先生不干了——拒绝交付,甚至把购房者陈大妈以及房产中介都告了!

  据原房主陈先生哭诉:如果按照相关部门公布的拆迁政策,自己这套55平方米的房子,最少可以置换一套90平方米以上的安置房,自己一夜之间就亏了100万元以上;

  原房主陈先生表示:就算按照周边二手房均价3万元/平方米估算,自己的损失也超过了100万元(其实按3万元/平米房计算,也就少了70万元)!

  

  而上述相关部门的判决令人大快人心:原房主陈先生不光败诉,全部诉讼请求也都被驳回了!

  据了解,上述房子已经交付完毕!

  最后,部分细心(疑心重)的小伙伴们又要提问了:购房者刘大妈是眼光好?还是蒙的?

  同时,还有部分网友怼房主陈先生:要是第二天房价跌了,购房者(刘大妈)是不是可以索要损失?

  

  本文由“我家住楼房”原创(作者:刀柄老爹),欢迎关注,既可以阅读更多往期好文,也不会错过更多新鲜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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