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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止跨区掐尖招生 新修订的《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对民办高中招生范围做出了规定

防止跨区掐尖招生 新修订的《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对民办高中招生范围做出了规定
2021年05月17日 20:41 新浪网 作者 海外网

  来源:中国青年报客户端

  中国青年报客户端北京5月17日电(中青报・中青网记者樊未晨)今天教育部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了新修订的《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实施条例》),《实施条例》提出实施普通高中教育的民办学校应当主要在学校所在设区的市范围内招生,教育部政策法规司副司长王大泉指出,这样可以从制度上限制了无序的跨区“掐尖”招生等行为。

  王大泉介绍,这一规定,一方面细化了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享有同等招生权这样一个原则,“这样规划以后,民办学校和公办学校的招生范围大体相当。”王大泉说,这就从制度上限制了无序的跨区域竞争性招生、掐尖招生等行为,避免招生中不公平竞争。另外一个方面,基础教育的事权在地方,所以《实施条例》同时规定,符合省级教育行政规定的可以跨区域招生,“这也给了省级统筹实施管理的权利。”

  王大泉说,建立良好的区域教育生态是一个系统性问题,需要各地根据条例的规定统筹规划、综合施策,共同营造一个良好的教育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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