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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一炼金企业被指霸凌投毒,向邻居企业车间倾倒十余万吨氰化渣

甘肃一炼金企业被指霸凌投毒,向邻居企业车间倾倒十余万吨氰化渣
2021年05月06日 18:12 新浪网 作者 西安讯点

  共处同一工业园区的相邻企业,本应该“邻里”和睦,走互助发展的和谐步伐。而在甘肃临洮县中铺循环经济产业园区,甘肃博瑞达重型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反映,遭遇“邻居” 甘肃招金贵金属冶炼有限公司近3年的霸凌。这家金银等贵金属冶炼企业,用铲车和运土车破墙开路硬闯而来,一举将10余万吨工业矿粉渣, “塞进”邻居公司的3个生产车间,而这些矿粉,被检验检测出含有大量的汞,更触目惊心的是,检测出氰化物严重超标。尽管甘肃招金贵金属冶炼有限公司的侵占厂房倾倒矿粉的行为,被两级法院判决为侵权,但是侵害友邻企业的行为,并没有因为法院的判决而终止。因其长期不履行法院的判决,致使遭遇侵害的甘肃博瑞达重型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生产经营难以为继,现场停工停产,厂房被毁,氰化渣长期裸露堆放,对周边环境的和他人的生命安全带来严重威胁,或将成为引发更大安全事故的“定时炸弹”。

  重金属冶炼公司被指企业霸凌,“堵死”相邻企业生路

  甘肃临洮县中铺循环经济产业园区位于临洮县中铺镇,这个距兰州市区仅30公里县级循环经济园区拥有 20余家企业,不乏投资规模在上亿的产业在这里落地经营。甘肃博瑞达重型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称博瑞达公司)地处园区中部。

  田杰是博瑞达公司的监事,2014年3月1日,他和几名有志于在钢结构生产经营的同伴们,租赁生产车间倾囊投资,从这里起步创办公司,准备大干一场。但企业上马仅仅3年,一场来自邻里企业的非法侵入,给他们的命运带来重大转折,从此公司生产经营难以为继。如今,破败的厂房,停滞生产经营惨淡萧条、一片狼藉的生产车间,就是这家企业命运的缩影。损毁的围墙,和堆满车间,散发着刺鼻气味的矿粉,目睹这场近3年被“侵害”的事发现场,足以令到访者触目。

  

  田杰称,来自邻居突如其来的“霸凌”行为发生在2018年7月5日,一墙之隔的甘肃招金贵金属冶炼有限公司(招金公司)在未告知博瑞达公司情况下,擅自拆毁公司的围墙,强行进入博瑞达公司的2号车间,数十辆铲车和运土车载着工业尾渣开过来,肆意在车间倾倒,并将部分车间生产线设备掩埋,刺鼻难闻,堆积如山。

  

  “历时一个多月,他们首先往2号车间倾倒,在这个过程中,他们明知危化物运输未经批准不能通过园区规划的道路运输的情况下,采取拆墙硬闯的野蛮行为,我们和他们进行了协商,在协商不成后,立即进入司法起诉的阶段,对方变本加厉的行为还在继续上演,在法院依法审理判决期间,招金贵公司不仅未停止倾倒,继续非法强行拉运危废渣堆放在公司1号、3号厂房内。从当年的这种拉运倾倒占用至今已经近3年之久。招金公司的行为严重妨害及损害了我公司对其租赁财产的合法占有,实属强盗侵权行为。”田杰称,博瑞达公司以生产钢结构工程构架为主,车间是公司生存和生产的命脉所在,邻居企业这种行为,当场就阻断了公司的生路,一出手就逼死了博瑞达的生产经营。

  炼金企业倾倒10余万吨氰化尾渣,被指向邻居 “投毒”

  在招金公司堆放倾倒期间,博瑞达的工人发现这些东西气味非常难闻,而且遇水会析出其他的一些颜色的物体,这让博瑞达方面非常担心。田杰称,在公司厂房被侵占时刻,发现招金公司在倾倒的矿粉有刺鼻气味和严重的腐蚀性,工人无法进入车间,为保证公司职工安全,公司决定将公司职工停产放假,只留下门卫保证厂区安全。随后公司门卫发现,厂区里饲养的两只帮助值班人员监护厂区生产设备和原材料的工作犬离奇死亡。

  这些尾渣是否涉毒?为了保证公司生产安全,公司在2019年6月17日委托甘肃省兰州市国信公证处做了证据保全公证。一份2019年7月1日甘肃省兰州市国信公证处出具的(2019)甘兰国信公内字第3173号公证书,对厂房内的堆积物做出了公证证据保全。

  就在证据保全的同时,田杰和同事们也委托有资质的检测机构作出检测,检测结果更是让博瑞达方面大吃一惊,这些堆放物氰化物严重超标,而且还有大量的汞。

  “按照我国现有的环保法规和固废法规界定,这些矿粉就是氰化渣。”田杰说。一份来自博瑞达公司委托甘肃中检联检测有限公司2019年7月15日对招金贵公司堆放在厂房内的矿粉进行了检验检测报告(编号:甘SAG(2019) 【检】字310号)(附件四)的检测结果看到,招金公司堆放在公司厂房内的固体废物取样检测发现,存在危险废物,其中还有氰化物。“这个检测报告中,多项指标超过国家危废鉴别标准数倍。”田杰称。(注:氰化尾渣是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中列入的HW33无机氰化物废物,废物代码092-003-33。)

  炼金企业辩称系开发区管委会授意,两级法院判其侵权

  调查发现,博瑞达公司一度通过司法程序维护权益,两份判决(含终审判决)均判决招金公司侵权。

  其中首次判决来自甘肃临洮县法院,原告博瑞达公司与被告招金公司占有保护纠纷一案,甘肃省临洮县人民法院于2018年7月17日立案后公开开庭审理。这场诉讼中,田杰和博瑞达公司提出:“2018年7月5日,被告强行破开厂区围墙,在原告享有合法使用权的2号车间倾倒矿渣,占用厂房。原告合法占有的租赁的权利受法律保护,被告倾倒矿渣并侵占厂房的行为,对原告构成侵权。” 并向法院提出“判定被告立即停止侵权行为,返还原告合法占有的厂房车间,并对破毁的厂区围墙恢复原状”的诉讼请求。

  在甘肃省临洮县人民法院于2018年12月25日作出(2018)甘1124民初2600号民事判决书中,被告招金公司对自己行为的合法性解释足以令人瞠目,并称“向原告所称的2号车间暂存物料,是被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要求”的行为。

  这份判决书中,招金公司辩称,“原告厂区内排水、地面塌陷长期失修不予治理,对招金公司财产和生产安全构成严重损害,招金公司在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的要求下,使用原告2号车间暂存物料,并自行修复原告排水管路和围墙的行为,属于合法避免损失的行为,不属于侵权行为。”

  甘肃省临洮县法院的判决书,就原告诉讼请求和被告辩护做出认定称,“2018年7月5日,招金公司未经博瑞达公司同意,擅自拆毁博瑞达公司占有的围墙,强行进入博瑞达公司占有的2号车间堆放矿粉至今,招金公司的行为妨害及损害了博瑞达公司对其租赁财产的合法占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二百四十五条规定,占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被侵占的,占有人有权请求返还原物;对妨害占有的行为,占有人有权请求排除妨害或者消除危险;因侵占或者妨害造成损害的,占有人有权请求损害赔偿。博瑞达公司请求停止侵权行为,返还2号车间,并对破毁的厂区围墙恢复原状,应予以支持。另外,招金公司主张经济开发区管委会通知让其使用博瑞达公司合法占有的厂房暂存物料,但未提交证据证明,故不予认定。临洮县法院认为,避免损失首先应该合法,招金公司采用妨害他人合法占有的侵占方式避免损失,不具有合法性,对招金公司的辩解理由不予支持。”

  临洮县法院最终做出判决:“招金公司对博瑞达公司合法占有的,位于甘肃省定西市临洮县中铺循环经济产业园区2号车间停止侵害;并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清除其堆放在上述车间内的矿粉,将上述车间返还甘肃博瑞达重型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对损坏的隔墙恢复原状。”

  2019年6月4日,因招金公司不服,上诉至甘肃省定西市中级人民法院,2019年6月10日甘肃省定西市中级人民法院做出了(2019)甘11民终479号民事判决书,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氰化渣压塌地基毁坏厂房,处置遥遥无期,环保安全隐患堪忧

  在矿粉堆积如山的生产车间,随处可见的是开裂的水泥地面和塌陷的地基面。

  “因为当时在起诉的阶段,我们是以对方堆放的固体废物起诉的,当时不知道这里边有这么大的危害物,之后当法院判决下来之后,我们做了检测之后,才发现这是危化物。”田杰称,“我们车间当初的设计承重是有限的,因为氰化渣密度较大,这些固废物直接将我们厂区库房的地面压塌了。”田杰称,由于招金贵公司堆放在厂房内的氰化尾渣多达6万2千多方,预计达到16万吨,严重超过公司厂房地坪设计标准,且堆放时间长达3年之久,导致公司厂房严重塌陷,地坪开裂,车间墙面扭曲,顶棚开裂。

  “夏季临洮县中铺多雨,雨水直接浇在矿粉上将矿粉内的危化物溶解在雨水中直接通过地坪的裂缝渗漏于地下。地坪裂缝最宽处达到20多厘米,有毒的堆放物和地下土壤直接接触,并且公司厂房地下有地下水脉(一条干河沟),夏季多雨时,和有毒的堆积物接触过的地下水脉有污染下游居民饮水的隐患,也有直接流进洮河的可能。”博瑞达公司人员称,

  尽管有法院的终审判决和已经被证实的有毒矿渣,但是招金公司并没有履行法院的判决,并将这些有毒物妥善处理。田杰称,博瑞达公司对此向省市县环保督查部门反映和投诉,环保督察部门要求招金公司限期整改。但是招金公司的处理遥遥无期。

  走访发现,在这些矿粉的库房门口,张贴着“危险废物储存警示标识牌”,其中危险废物一栏标注:氰化渣。危险特性为:毒性。并且还公示储存负责人的电话姓名和电话。博瑞达公司工作人员称,这个标识是博瑞达将此事上报环保部门后,环保部门约谈招金公司,他们在2021年4月18日,才贴上了这个标识,并且贴上他招金公司人员的电话。

  “他们翻墙进来在这里贴这个标识,他们说这是有毒的,我问他们为什么早不来贴,他们不说话。”负责给博瑞达看厂区的人员称,曾在现场质问贴标识的人员,“要是自己被毒死了怎么办”,对方人员没有再搭理他,贴完就走,再没有来过。

  “这就说明他们早就知道这个是有毒的,但是从2018年堆到这里至2021年4月,他们就没有贴过这个东西,也没有任何标识。”田杰说,“因为危化物的转移,我们国家是有严格的要求的,招金公司从他们厂里拉倒我们厂直接堆放,因为我们厂区从设计到使用,都不具备危化物堆放标准的,所以目前环境和厂内人员生命安全带来很大隐患。”田杰说,危化物的转移如果在省内转移,必须要有省级主管部门的批准,转移线路等都需要登记备案,事后他们也咨询过法官,尽管已有判决结果,但是在执行上,要严格避免二次污染,必须在环境保护部门的监控下,遵照相关固体废弃物法的相关规定,进行转移。

  受害者呼救:请赔偿损失,履行判决清除污染源

  田杰称,事发当时,博瑞达企业生产经营处于旺盛期,也签下很多的加工合同,车间被掩埋倾倒后,企业无法正常的生产经营,因为氰化物和汞都是可挥发的有害物,在堆积物检测出氰化物和汞后,给正在厂区的工人们的生命安全带来威胁,也让公司无法继续维持正常运转,厂区停工,公司花费重力培养的技工人才也全部流失,多年的停业,给博瑞达公司带来6000万元的经济损失。其次,这块用于生产钢结构的车间,成为一块存在重大环保安全隐患的污染源,距离周边村庄也较近,目前周边死去了一些动物,如果长期被置之不理,出现人员被伤害,这就是重大的安全问题。目前,这块污染源无人处理,而且厂区人员无任何有毒有害物质管理经验,工作人员连自身如何防护此类有害物的知识都不具备,如果引发重大的问题,这个责任谁来承担?这才是博瑞达公司最大的担心。

  “在不做任何告知情况下,将这些含毒物品野蛮倾倒邻居企业厂房的做法,我们认为这是一种企业的霸凌投毒行为。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招金贵公司违法将不具备危废氰化尾渣处理堆放条件的厂房倾倒堆放氰化尾渣。并且数量之大堆放时间之长,是为一己之私践踏国家法律政策的行为我们恳请政府执法单位及时检查,责令招金公司履行司法判决,并对我们公司造成的侵害和经济损失进行赔偿,并将这些污染源进行依法依规的处理。”田杰说。

  (via/中企陕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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