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闯红灯还推搡辱骂警察 丹东一女子阻碍执行职务被拘留十日

闯红灯还推搡辱骂警察 丹东一女子阻碍执行职务被拘留十日
2020年11月13日 15:00 新浪网 作者 湘湘xv

  为全力打造畅通的交通环境秩序,近日来,市公安局通过深化“一警多能”警务机制,充分发挥巡特警系统机动灵活、反应迅速优势,开展交通疏导、及时纠正和处理机动车违停、非机动车和行人闯红灯和逆行等违法行为。然而,一项利民惠民的工作,确有人不配合。11月11日,丹东市公安局振兴分局巡特警大队民警在执行勤务时遇到一行人闯红灯且阻碍警察执行职务,公安机关依法对其行政拘留十日。

  11月11日早8时许,巡特警一大队民警与辅警在兴七路与锦山大街路口执行勤务,进行日常交通秩序维护和疏导时,发现有一名女子不顾湍急的车流,不遵守行人信号灯穿过路口,面对这一情况,民警将其女子拦下,并告知她的违法行为及相关危害,依法对其进行处罚,但女子对此不予理睬,一边谩骂,一边不断推搡执勤民警,试图想要离开现场。路口负责执勤的辅警、交警见状立即上前,将该女子控制,被移送至临江派出所处理。

  经询问,女子高某当日上班要迟到了,正急急忙忙地往单位赶,结果闯了红灯被民警阻拦,这一下更耽误了时间,高某气不打一出来,便发生了刚刚的一幕,“这下可好了,直接不用去上班了。”高某羞愧地说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高某的行为已构成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目前,高某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十日。

  警方提示

  行人步行时应当遵守交通规则,行人闯红灯、翻越护栏等交通违法行为危害性较大,容易与过往车辆发生事故。而无论发生何种交通违法行为,都应该服从执勤交警的管理,不应该辱骂、攻击执勤民警,否则会受到相应的法律处罚。如对交警处罚存在异议,应当通过合法途径表达自己诉求。

  【来源:丹东警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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