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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人涉恶团伙覆灭记

13人涉恶团伙覆灭记
2020年12月16日 00:00 新浪网 作者 湘湘xv

  13人涉恶团伙覆灭记

  □广西法治日报记者  赖隽群  通讯员  马本现

  涉恶被告人接受正义审判。

  “屠龙香”是鹿寨县村民吴某军的绰号,平时他也被叫做“阿香”。“阿香”没上过几天学,最大的本事就是“挑事”:他曾因犯故意伤害罪被法院判刑入狱,但刑满释放后仍不思悔改,召集“阿飞”“小四”“肥仔”“小猫”“瘦子”“大头”等人横行乡里。近日,鹿寨县人民法院对吴某军等13人涉恶势力犯罪案进行公开宣判。吴某军等13人因犯强迫交易罪、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被法院数罪并罚,分别判处9个月至7年6个月不等有期徒刑,并处2万元至100万元不等的罚金。

  横行乡里频作恶

  2014年,“阿香”以月利率4%,借款60万元给砖厂老板大海,大海的弟弟小海签字担保。后来大海生意失败无力还款,外出躲藏,“阿香”转向小海催债。一天下午,“阿香”带人围堵小海,搜身恐吓后,将小海拉到一个茶庄拘禁,逼迫小海转让名下饭店的股权抵债。小海被拘禁期间,遭到“阿香”的手下殴打。之后“阿香”又通过威胁手段,让大海妻子过户一套住宅,凑了30万元还债,“阿香”才罢休。

  2015年,“阿香”想买下鹿寨一个采石场。可他出价低,石场几个股东不想卖。阿亮也想买石场,报价比“阿香”高100万元,股东们立马把石场转给阿亮。“阿香”不乐意了,认为被阿亮“挖了墙脚”,吩咐“阿飞”(梁某飞):“找人拦路,不给拉石头的车出来,生意做不下去,那家伙自然会撤!”“阿飞”以200元每人每天的价格,找了一群无业游民,去石场拦堵了近10天,阿亮果然退出石场,由“阿香”低价接手。

  2015年一天晚上,“阿香”得知有人在他们“罩”着的鱼塘偷钓,纠集人马来到鱼塘,包围5名偷钓者。“阿香”命人持凶器棍棒殴打5人,强迫他们下跪,其中2人还被踢下鱼塘泡水侮辱。半个多小时后,接到报警的民警赶来,这伙人才停手。

  2017年夏天的一个晚上,鹿寨县一砖厂老板黄某和几个朋友在县城吃宵夜,碰见同村的“阿香”。黄某与其打招呼,不料“阿香”并未和他叙旧,而是指责黄某卖砖给本村人不给优惠。黄某和“阿香”吵起来。争执中,“阿香”操啤酒瓶打破黄某的头。

  2017年至2018年,“阿飞”等人出资在地下赌场为赌客向庄家垫支赌债,并从庄家处收取“返还”费用,牟取非法利益。如果有人欠了赌债没有马上偿还,“大头”“肥仔”等人就会对其进行殴打、逼迫下跪,随后押走或拘禁,逼其设法还钱。

  “一网打尽”还清朗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如此公然不将国法放在眼里的恶势力团伙,岂能逍遥法外。

  2019年3月,“阿香”等人被柳州警方一网打尽。近日,鹿寨县人民法院对吴某军等13人涉恶势力犯罪案件进行公开审理。

  法院经审理认为,2014年以来,吴某军纠集梁某飞等人,采取滋扰、拦截、聚众造势等手段,有组织地实施强迫交易、非法拘禁、寻衅滋事等犯罪行为,为非作恶,欺压百姓,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形成恶势力。最终,根据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以及对社会造成的危害程度,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来源:广西法治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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