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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现场进村委,释法说理接地气

庭审现场进村委,释法说理接地气
2020年12月23日 14:10 新浪网 作者 湘湘xv

  “感谢检察官和法官对我从轻处罚,经过这件事,我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以后绝不再非法捕鱼,还会教大伙遵纪守法,保护环境!”近日,在十堰市房县姚坪乡黄坪村的巡回法庭上,被告人沈某在总结陈词时感慨地说道。

  姚坪乡地处黄龙滩水库腹地,为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核心水源区,水资源丰富,被誉为远近闻名的水乡,一条堵河贯穿流经。2017年,堵河黄龙滩水域被列为鳜类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实行全面禁捕。

  今年6月,在房县公安局、房县农业农村局联合开展打击非法捕捞水产品专项整治行动过程中,正在非法捕鱼的柯某、杜某、陈某、沈某四人被当场抓获。

  “为了让世代生活在河边的村民从‘靠水吃水’的老观念转变成‘守护青山绿水’,当地政府做了大量工作,通过入户宣讲、张贴通告等多种宣传方式普及禁止非法捕捞相关法律知识,但非法捕鱼的现象还是时有发生。”

  黄坪村村干部向检察官介绍道。

  案子不能一判了之,更重要的是让群众理解法律,才能遵守法律。要让群众在案件中感受到法律的公平正义,同时也能感受到法律的温情和关怀,检察官们决定,即使再困难,走高速、过轮渡、穿山路,也要把庭审搬进村子里,让老乡们参加庭审、感受庭审,监督庭审。

  “通过把法庭开到村子里,让更多人旁听庭审,亲身了解非法捕捞的严重后果,既能够有效惩治犯罪,又做到以案释法,教育一片。同时鉴于四人犯罪情节较轻又自愿认罪认罚,我们建议从轻处罚。”检察官杨晓兰表示。

  “以前也不懂这些,但从今天的庭审中明白了非法捕鱼的后果很严重,我们这还是南水北调的水源区,确实要搞好环境,不能给家乡丢脸。”旁听庭审的村民深有体会。

  经审理,法院采纳检察机关提出的量刑建议,认为四名被告人归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以从宽处理,最后以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判处被告人柯某、杜某、陈某、沈某四人管制一年。

  来源丨房县检察院官方微信、鄂检在线

  【来源:济南市天桥区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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