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凰公安
为落实“净网2020”专项行动,全面提升网络安全保障能力和防护水平,落实网络安全主体责任,排查网络安全保护状况,督促网络运营者切实履行安全防护义务。近日,凤凰县公安局网安大队对辖区内互联网上网营业场所,网络服务企业进行网络安全检查。
“ 净网2020”
在检查过程中,网安大队对发现的违法行为依法处理,对存在的问题向运营方指出并要求改正。检查期间,网安大队办理互联网上网营业场所擅自停止安全技术措施案件2起,网络运营者不履行网络安全保护义务案1起,对网络运营者存在网络安全隐患要求整改1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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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凰县某网络公司不履行网络安全保护义务案
2020年12月16日,网安大队在对凤凰某网络公司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在提供互联网服务过程中未履行网络安全保护义务,未采取监测、记录网络运行状态、网络安全事件的技术措施,未按照规定留存相关的网络日志等。凤凰县公安局网安大队依据《网络安全法》第21条、第59条规定,对凤凰某网络公司予以行政处罚,并责令其落实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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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凰县腊尔山镇两家网吧擅自停止安全技术措施案
在工作检查中,网安大队发现凤凰县腊尔山镇两家网吧存在部分上网人员未使用本人身份证登记上网的情况。通过进一步调查,发现两家网吧均存在擅自停止安全技术措施,致使无法落实实名制。凤凰县网安大队依据《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依法对两家网吧予以行政处罚,并责令其立刻恢复网络安全技术措施,严格落实实名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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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凰县某网络服务公司存在网络安全隐患
在工作检查中,网安大队对凤凰县某网络服务公司的某联网信息发布管理系统进行安全测试,在安全测试中发现该控制户外大屏信息发布的系统有两项安全隐患,存在系统被控制,进而影响凤凰县整体形象的风险。网安大队立即对凤凰县该网络服务公司下达整改通知,要求该公司对此管理系统出现的隐患进行整改:一是要求对此系统出现的漏洞隐患马上进行停止关闭;二是对此公司出现的漏洞隐患进行安全教育;三是为了防止再有类似漏洞隐患的发生并要求该公司登记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