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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鸭山市16名驾驶人的AB驾驶证因记满12分被注销最高准驾车型驾驶资格 | 曝光台

双鸭山市16名驾驶人的AB驾驶证因记满12分被注销最高准驾车型驾驶资格 | 曝光台
2020年12月30日 15:11 新浪网 作者 湘湘xv

  请以下驾驶人近期携带身份证到双鸭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宣传科两个教育学习培训中心(原科目一考试场)参加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参加学习后,在二十日内参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考试合格持《机动车驾驶人违法满分考试信息反馈通知书》到交警支队交通违法业务处理窗口或依法扣留驾驶证的交警大队领回原驾驶证后,持身份证、原驾驶证、2张一寸白底照片到交警支队车管所办理降级换证业务。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139号

  第六十八条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

  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在十五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违法行为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参加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机动车驾驶人参加学习后,车辆管理所应当在二十日内对其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清除,发还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不合格的,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拒不参加学习,也不接受考试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告其机动车驾驶证停止使用。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有两次以上达到12分或者累积记分达到24分以上的,车辆管理所还应当在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合格后十日内对其进行道路驾驶技能考试。接受道路驾驶技能考试的,按照本人机动车驾驶证载明的最高准驾车型考试。

  第七十八条 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的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有记满12分记录的,车辆管理所应当注销其最高准驾车型驾驶资格,并通知机动车驾驶人在三十日内办理降级换证业务

  机动车驾驶人在规定时间内未办理降级换证业务的,车辆管理所应当公告注销的准驾车型驾驶资格作废。

  审核 关志勇

  编辑 许春雨

  照片来源 双鸭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宣传科

  发布 集贤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来源:集贤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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