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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公开】厦门市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洪又新、叶加河两起职务犯罪案件一审判决

【案件公开】厦门市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洪又新、叶加河两起职务犯罪案件一审判决
2021年01月01日 14:42 新浪网 作者 湘湘xv

  日前,由厦门市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厦门市公安局思明分局原副局长洪又新(正处级)受贿、徇私枉法案一审宣判。一审判决采纳了起诉指控的事实、罪名及量刑建议,以受贿罪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二十万元、徇私枉法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二十万元。

  日前,由厦门市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厦门市思明区科技和信息化局原局长叶加河(正处级)受贿、滥用职权案一审宣判。一审判决采纳了起诉指控的事实、罪名及量刑建议,以受贿罪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三年九个月并处罚金二十五万元、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四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二十五万元。

  案件信息提供:厦门市人民检察院

  【来源:福建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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