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7日晚,公安津南分局交警支队咸水沽大队在夜检中查获一名酒后驾车接孩子的家长。由于该市民持有的是A类驾驶证,除罚款、驾驶证记分外,还将面临降级。
当晚21时许,大队交警在咸水沽镇海鑫路沿线开展酒驾、醉驾等违法行为集中治理行动,一辆私家车引起了交警的注意。由于怀疑驾驶人可能存在违法行为,交警立即示意其靠边停车接受检查。经呼气式酒精检测,该驾驶人每百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为34毫克,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驾驶人交代自己晚饭时在家喝了点酒,但想到孩子晚自习后无人接送且家距离学校不远,便独自开车出了门。最终,交警对驾驶人进行了法律法规教育,并对其“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予以罚款1800元、驾驶证记12分并暂扣6个月的处罚。由于驾驶人持有的是A类驾驶证,其还将面临降级处理。
入冬后天气寒冷,喝酒暖身等消遣方式增多。驾驶人饮酒后切勿再驾驶机动车上路,这不仅是法律法规的要求,更是对自己和家人的安全负责。
(焦轩 郭鑫鑫)
【来源:天津交警】
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向原创致敬
特别声明:以上文章内容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不代表新浪网观点或立场。如有关于作品内容、版权或其它问题请于作品发表后的30日内与新浪网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