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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交友需谨慎,泰山区一男子网恋被骗4万余元

网络交友需谨慎,泰山区一男子网恋被骗4万余元
2021年01月13日 09:07 新浪网 作者 湘湘xv

  责任编辑:董忆

  泰山区单身男士黄某在网络上认识了一名自称阿玉(化名)的女子,黄某原本是想认真交友,找到人生的幸福,却不曾想被人骗钱骗感情。

  2016年10月,黄某在网络上认识了化名为“阿玉”的苏某,苏某自称是单身妙龄女子(苏某实际1965年出生),两人通过网络聊天交流,感情迅速增温,很快就确定了恋爱关系。确定恋爱关系以后,苏某常以手头紧、缺钱花为由向黄某借钱,2016年10月至2018年2月,将近一年半的时间里,苏某利用黄某的信任和感情,前后一共骗取了黄某4万余元用于个人花销。黄某一直被蒙在鼓里,以为已经找到真爱。纸终究包不住火,苏某的谎言被识破,黄某果断选择了报警。

  经泰山区人民法院审理,判决苏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60000元,同时责令被告人苏某退赔被害人黄某相关费用。“通过这个案例,就是要给单身人士们提个醒,在互联网和信息技术高度发达的今天,在平时人际交往、谈恋爱的过程中,一定要有防范意识,不要被光鲜艳丽的外表、花言巧语所迷惑。”泰山区人民法院工作人员说。法官提醒,你所了解到的、见到的、听到的不一定就是客观真实的,特别是涉及人身和重大财产利益的时候要特别注意,网络交友要谨慎,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

  【泰安日报社·最泰安全媒体记者 张汶宁】

  【来源:中华泰山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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