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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一男子贷款买房后不还款,变更国籍出国后仍被法院追回欠款

大连一男子贷款买房后不还款,变更国籍出国后仍被法院追回欠款
2021年01月13日 19:32 新浪网 作者 湘湘xv

  晨报讯(半岛晨报、39度视频记者肖崟崟) 欠钱跑到天涯海角,也难逃法院追回。贷款130多万元买下房屋后,张松(化名)变更国籍“逃”往澳洲,为此,我市某银行将张松告上法院,讨要欠款。大连市西岗区人民法院执行局经过半年和被执行人的沟通,2021年1月12日成功追回全部欠款。

  2009年6月,张松购买了1套位于中山区的房产,在支付首付款后,张松向我市某银行贷款138万元,贷款时间30年,每月按揭还款。双方签订了《个人购房借款及担保合同》,银行依约向张松发放了贷款。但从2012年起,张松未按合同约定履行还款义务,银行遂将张松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令张松偿还全部贷款及欠息,经大连市西岗区人民法院调解,双方达成还款约定。

  但张松在法院下达调解书后,仍未按约履行,银行便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为保障债权人合法权益,大连市西岗区人民法院根据申请不得不对张松抵押的房屋启动了评估、拍卖程序。意外的是,承办法官姚楠联系不上张松,走访物业、公安部门也查询不到张松的户籍情况。按照以往经验看,张松或已经死亡。

  “法官,我愿意主动还清贷款,先不要拍卖我的房屋可以吗?”就在房屋贴上封条和拍卖公告等相关文书后,张松竟然主动给法官打来了电话。原来,张松早已变更国籍,移居澳洲,是他在国内的朋友偶然看到房屋拍卖公告后告知此事。张松听说其已抵押的房屋要被拍卖,这才主动联系了承办法官。经过半年的沟通和努力,张松偿还了本案余下的所有执行款,法院撤回了对其房屋的拍卖。

  法官提醒,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即便更改国籍,法院依然有权处置变更国籍前的被执行人名下的财产。本案中,被执行人张松不诚实守信,未按约还款,银行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启动评估拍卖程序。虽然张松保住了自己的房屋,但同时也付出了逾期利息的代价。

  【来源:半岛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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