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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男子非法买卖信用卡信息获刑

四男子非法买卖信用卡信息获刑
2021年01月14日 10:21 新浪网 作者 湘湘xv

  本报讯(全媒体记者 赵艳君 通讯员 王希玉 程宝磊)日前,聊城市茌平区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一起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案,张某等四被告人均犯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分别被判处三年六个月至四年六个月不等刑罚,并相应判处罚金。据悉,这是该院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五)》新增此罪以来宣判的首例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案件。

  法院审理查明,2020年4月至7月期间,被告人张某伙同他人在聊城市茌平区收买他人成套的信用卡信息资料。被告人郭某等人以给淘宝商家刷单、刷分为名,以每套200—300元不等的价格向社会收购手机卡和信用卡信息,然后用得到的信息注册、办理支付宝、银行卡等,随后以500—700元不等的价格成套卖给张某。其间,被告人张某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资料115套,被告人郭某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资料49套,被告人高某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资料31套,被告人陈某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资料22套。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郭某、高某、陈某收买他人成套的信用卡信息并非法提供给他人,数额巨大,其行为均已构成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

  【来源:聊城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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