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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次酒驾/交通肇事/危险驾驶 攸县57人被吊销驾驶证

二次酒驾/交通肇事/危险驾驶 攸县57人被吊销驾驶证
2021年01月14日 15:35 新浪网 作者 湘湘xv

  株洲新闻网1月14日讯(通讯员 彭晚华 记者 青琪)今日,攸县交警部门曝光一批被吊销驾驶证人员的名单。他们中,有的是二次酒驾,有的是交通肇事,还有的是危险驾驶(醉酒开车)。不管哪一种,都是无视交规,不顾自己、他人生命安全的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条第一款规定: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二款规定: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交警部门表示,希望通过向社会公示吊销驾驶证人员名单,让广大机动车驾驶人认识到二次酒驾、交通肇事、危险驾驶的严重后果,并以此为戒,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文明、安全出行,共同创造安全、畅通、文明、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

  【来源:株洲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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