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洞口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李君、任军等6人寻衅滋事案,2019年10月15日,经洞口县人民法院审理,一审判决认定被告人李君、任军等6人寻衅滋事罪,朱立兵判处有期徒刑五年,李君判处有期徒刑五年,杨为华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尹喜青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任军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刘述东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来源:12309中国检察网
【来源:西安检察】
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向原创致敬
特别声明:以上文章内容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不代表新浪网观点或立场。如有关于作品内容、版权或其它问题请于作品发表后的30日内与新浪网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