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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定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通告

泸定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通告
2021年01月15日 14:28 新浪网 作者 湘湘xv

  泸定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指挥部通告(第10号)

  当前,春节、藏历新年即将来临,来(返)泸人员急剧增加,疫情输入风险加大,疫情防控形势异常严峻。为进一步巩固疫情防控工作成效,切实维护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严格来(返)泸人员排查管理。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来(返)泸人员主动向所在村(社区)、小区、单位第一时间报备,如实报告个人基本信息、旅居史、接触史等信息,并配合落实相关防疫措施。对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来(返)泸人员严格实施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和至少2次核酸检测;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设区市(直辖市为区)旅居史人员来(返)泸,需要持有7天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无法提供的,立即在首站地实行全闭环核酸检测,核酸检测阴性后方可自由流动。对于其他来自低风险地区的来(返)泸人员,持“四川天府健康通”绿码可自由通行。

  二、加强返乡人员管理。所有返乡人员应提前向所在村(社区)报备,做到登记无遗漏。村(社区)要引导返乡人员主动注册使用“四川天府健康通”。低风险地区返乡人员返乡途中要做好个人防护,全程佩戴口罩,和他人保持一米以上社交距离,保留机票、车票等行程单据,到家后应及时主动向社区(村)报备,并对随身物品表面进行消毒。倡导中高风险区外出务工人员在务工地过春节,确须返回的严格执行中高风险地区来(返)泸人员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和至少2次核酸检测等相关防疫措施。

  三、严格人员流动管理。全县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要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严格请示报告制度,严格管理在编在职人员休假出行活动。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要带头执行在省内过节的要求,非必要不离省,出省必须提前报单位批准同意。学校分批次有序放假离校,做好疫情防控宣传教育,做好个人和家庭防护,及全假期健康管理;提倡学校教职员工和学生在泸过节,学校师生员工离开泸定需向学校报备,原则上不得出省,不到中高风险地区。提倡辖区内企业、施工单位员工就地过年,减少流动,降低旅途风险。

  四、严控聚集性活动。严格控制大规模聚集性会议活动,50人以上集聚性会议活动应当制定防控方案,提倡采取视频形式举行。原则上不召开、不组织、不举办团拜、慰问、联欢、庙会、庆典等各种聚集性大型活动。不提倡室内聚集性文旅活动和宗亲、同乡、同学、校友、联谊等各类民间聚会聚餐。广大居民春节期间应尽量减少外出和探亲访友,提倡家庭私人聚会不超过10人。严格执行“红事停办、白事简办”,不办坝坝宴,避免人员扎堆和聚集。切实加强茶馆、麻将室、游戏室、村民文化活动室等公共场所的人员聚集管控。

  五、严格公共场所疫情防控。农贸市场、商场超市、酒店宾馆、餐饮服务、理发美容、网吧茶楼(咖啡厅)、景区景点、文体娱乐等公共场所经营主体要认真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落实测温、亮码、戴口罩、日常清洁、通风消毒、保持社交距离、减少人员聚集等防疫规定,做好健康监测、风险排查,通风消毒和个人防护。采取限流、预约、错峰等措施,控制景区和娱乐场所接待规模,景区接待游客量不超过最大承载量的75%,影剧院、娱乐场所接待消费者人数不超过核定人数的75%。严格落实落细养老院、福利院、看守所等特殊场所防控措施,严格人员出入管理,加强特殊场所内人员的健康监测和管理。

  六、严格运输业防控。客运汽车站要严格落实通风、消毒、测温、亮码、戴口罩等防疫措施,引导乘客不要在交通工具上用餐、饮水,做好旅途全程健康监测。针对春节期间实际,科学合理安排运力,科学组织售票和加强乘车管理,避免旅客滞留和聚集。做好进出站等站区空间快速测温验码和客流引导,提高人员通行效率。所有客运车辆必须严格落实不带口罩不乘车和每日消毒要求。

  七、严格做好个人防护。全县居民要保持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少聚集、一米线、分餐制、公筷公勺等良好习惯,不随意丢废弃口罩,不购买来源不明的冷冻食品,不从中高风险地区和国(境)外网购物品,接收快递包裹,在家清洗冷链食品时,佩戴一次性手套,打开货物前用酒精对包裹进行消毒。在公共场所、交通工具、电梯等密闭场所要全程佩戴口罩。加强自我健康监测,若出现发热、咳嗽、胸闷等症状,要做好个人防护,避免与他人接触,及时到定点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并向所在村(社区) 报备,要如实向医务人员告知外出旅居史及人员接触等情况,并积极配合疾控中心开展流调、核酸检测等工作。

  八、加强卫生医疗服务。各医疗机构要严格落实院感防控各项措施及预检分诊、首诊负责制、24小时值班制等制度;村卫生室、个体诊所、药店不得出售退烧、止咳等药品,不得收治发热、咳嗽、咳痰、气短等症状患者;严厉打击非法行医。规范信息报送,落实零报告、日报告制度,如有上述症状患者到村卫生室、个体诊所等就诊,就诊机构应立即采取留观措施并做好登记,1小时内向乡镇卫生院报告。

  九、开展爱国卫生宣传活动。乡镇、村(社区)要组织开展逐村逐户清生活垃圾、清厕屋便池、清水源水体、清畜禽粪污、清农业生产废弃物“五清”行动。加强超市(小卖部)、餐馆、农贸市场和宗教场所等环境卫生整治,垃圾每日清理消毒。对公共厕所、健身场地、集体活动室等公共场所配备专人进行管理,根据人流量动态调整消毒频次,每日至少消毒1次。乡镇、村(社区)要组织开展疫情防控“百日大宣传活动”,通过“村村响”、“大喇叭”、流动宣传车、宣传栏、微信等多种形式,开展新冠肺炎疫情宣传教育,引导群众佩戴口罩、错峰返乡、配合查验、减少聚集流动、勤洗手通风、科学就医。

  十、请广大干部群众要积极配合疫情防控工作,主动落实好各项防控措施。对不主动报备境外和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或知情不报、故意隐瞒相关情况造成疫情传播扩散等严重后果的、以及其他妨害、扰乱疫情防控工作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依纪严肃处理。本通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泸定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代)

  2021年1月11日

  主办 :中共泸定县委宣传部

  总监制 :刘 珊 杨祖军

  监 制 :莫 蕾 尼胡克布

  编 辑 :田 欣

  【来源:泸定之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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