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新闻客户端

【交通违法曝光】违反交通信号灯、超速·····“天眼”捕捉到你了吗?

【交通违法曝光】违反交通信号灯、超速·····“天眼”捕捉到你了吗?
2021年01月15日 18:30 新浪网 作者 湘湘xv

  

  交通违法曝光

  

  交警蜀黍在路面执勤的时候,

  用肉眼看你,

  交警蜀黍看不到的地方,

  有天眼盯着你。

  枣庄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将每天对

  交通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曝光,

  希望广大市民进一步提高交通安全意识,

  自觉遵章守法,安全文明驾驶。

  小伙伴们,

  牢记安全、遵章驾驶,

  避免“金榜题名”

  No.1 鲁D77P22

  违法时间:2021年1月1日16:56:47

  违法地点:S103紫泥汪路口

  违法行为:超过规定时速

  违法处理:款50元3分

  No.2 苏E61R78

  违法时间:2021年1月1日16:22:08

  违法地点:S238西崮城测速点

  违法行为:超过规定时速

  违法处理:罚款50元,扣3分

  No.3 D6A388

  违法时间:2021年1月1日 09:47:02

  违法地点:清屏路与崇文路

  违法行为: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

  违法处理:罚款100元,扣2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一条

  机动车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应当按照下列规定通行:

  (一)在划有导向车道的路口,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根据上述规定,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罚款100元、记2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二条 机动车上道路行驶,不得超过限速标志标明的最高时速。在没有限速标志的路段,应当保持安全车速。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根据上述规定,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10%未达20%的,罚款50元、记3分

特别声明:以上文章内容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不代表新浪网观点或立场。如有关于作品内容、版权或其它问题请于作品发表后的30日内与新浪网联系。
交通违法
权利保护声明页/Notice to Right Holders

举报邮箱:jubao@vip.sina.com

Copyright © 1996-2024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