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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口交警查处一起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

交口交警查处一起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
2021年01月15日 19:01 新浪网 作者 湘湘xv

  黄河新闻网吕梁讯(文静)1月13日,交口交警大队桃红坡中队查处一起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驾驶人高某被处罚款1000元,驾驶证记12分并暂扣6个月的处罚。

  当晚,在双池镇清河街夜查时,民警对过往车辆进行检测时,检测棒语音提示高某饮酒,因高某未携带相关证件,将高某带回中队进行核实并检测酒精,经检测,酒精含量为74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经了解,高某在双池与朋友吃饭饮酒后,心想:昨晚交警刚查过酒驾,今晚应该不会夜查了,酒足饭饱后心存侥幸开车回家,谁知走到离家门口不到500米远时,被交警查处。

  交口交警温馨提示:年关将近,远离酒精考验,争做平安“驶”者。

  [编辑:梁燕则]

  【来源:黄河新闻网吕梁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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