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萍乡市湘东区法院情理法并用促煤矿工人十五日内拿到工伤款

萍乡市湘东区法院情理法并用促煤矿工人十五日内拿到工伤款
2021年01月16日 00:00 新浪网 作者 湘湘xv

  “法官,煤矿昨天派人来家里看了我,我心里很舒坦,执行款我也收到了”,近日,萍乡市湘东区人民法院在执行过程中法理并使、积极行动,在十五日内成功帮务工者拿到工伤款,在执结案件的同时促成当事人握手言和。

  欧阳某某自2012年1月到湘东区某煤矿工作,2019年1月31日在井下工作时因操作机械设备受伤,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伤残八级。2020年7月,经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调解,欧阳某某与煤矿达成调解协议,双方自愿解除劳动关系并由煤矿在2020年8月23日前付清所有工伤待遇155000元,若逾期支付则应支付20000元违约金。后因煤矿仅支付部分款项,欧阳某某遂向湘东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立案后,执行法官对该起涉民生案件予以特别关注,在对被执行人湘东某煤矿名下财产和资金进行查控无果后,第一时间联系煤矿负责人来院沟通。申请执行人提出其在仲裁调解时已作出让步,现煤矿“出尔反尔”,除支付剩余工伤款外还应支付20000元违约金;煤矿方的代理人则提出,公司之所以延迟支付是因资金周转困难,在执行阶段愿意一次性支付剩余工伤款。鉴于双方当事人存在多年劳动关系,执行法官分别与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进行沟通,情理并用,力求在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的同时不破情面。经法院积极沟通和被执行人的实际行动,申请人最终同意放弃违约金部分,同意以支付剩余工伤补偿款了结此案。该案执行过程中,在彰显法律权威的同时也化解了申请人的心结。(萍乡市湘东区人民法院  周小化)

  【来源:南昌政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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