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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协委员刘哲:违停“顶格处罚”对郑州城市形象不利,建议实施处罚分级制

省政协委员刘哲:违停“顶格处罚”对郑州城市形象不利,建议实施处罚分级制
2021年01月17日 19:11 新浪网 作者 湘湘xv

  河南商报特约记者、省政协委员 刘哲 文/图

  有人说我是一个很“较真”的人,加上今年,这已是我第四年来参加省两会了,同时,也是我连续第四次在省两会上提交关于郑州“乱贴条”现象的提案。

  去年1月,媒体报道了我就“乱贴条”问题所写的提案,短时间内,在网上引发热议,留言达到1.4万条。不过,现在“乱贴条”依然严重,市民意见非常大,我觉得,切实引起重视、科学治理,是建设法治政府的必选项。

  河南省、郑州市对“违停”处罚处于最高等次,高于很多同类地区

  认真分析研究全国各地对机动车“违停”处罚,我发现,200元顶格处罚并非理所当然,很多地区采取不同的等级。具体而言,在各地的实施道交法办法或道路交通安全条例中,大致分为三类。

  一是顶格处罚200元。例如北京、天津、江苏等。二是处罚100元或150元。例如湖北省、山东省、河北省、安徽省、陕西省等均是100元;江西是150元。三是分级制。例如武汉市,对“违停”实施20元以上、100元以下罚款;上海市,处20到200元不等罚款;四川省规定处20到50元不等罚款。

  这些都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三条之规定,对“违停”“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我分析发现,顶格处罚的基本是经济发达地区。与郑州具有高度可比性的武汉市,对“违停”实施20到100元的处罚;西安市处罚100元。

  “顶格处罚”违背省情、郑州市情,也对营商环境、城市形象十分不利

  我觉得,美好的城市生活需要良好的秩序,对无序停车的治理理所当然。但万事有度,超过合理限度就会让事情走向反面。

  郑州市的停车设施量和机动车保有量严重不匹配,而且差距越来越大。

  2016年,郑州市机动车300万辆时,停车泊位有100万,已经相当匮乏。2020年突破400万辆,2020年9月,这一数字达到了455万辆,位居全国第四,依此增速计算,今年初会突破500万辆。

  最近一份全国主要城市人均汽车保有量排名,郑州人均汽车保有量达到352辆/千人,从2017年的全国第七位跃居第一位。而郑州市的停车泊位并不见明显增长。

  这种以罚代管的方式,对郑州市作为全国文明城市、正在建设国家中心城市的形象损害是巨大的,也影响了郑州市的投资营商环境。

  以实施“违停”处罚分级制切入,多策并举治理“乱贴条”现象、缓解停车难

  2020年,有关部门在对我相关提案的答复中指出,“《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实施毕竟有14年了,道路交通方面的许多情况也都出现了不少变化。根据现实情况对相关法规适时做出修改,是必要的”。并表示,要对提案中提出的有关处罚标准修订工作深入调研论证,为将来修订条例做好基础性工作。

  基于郑州市及我省治理“违停”乱象,省人大应倾听群众心声,加快相关法规修订工作进度;各方也应重视“乱贴条”问题,切实加以治理。

  一、省人大论证修改《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八章第五十八条,取消其中第六款“违反规定停放车辆,影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借鉴上海、山东、武汉等地立法,对“违停”处罚单列一条,规定按照影响交通秩序程度,“由公安交管部门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一百元以下罚款”。

  二、加大停车设施建设、扩充力度。组织相关部门针对车位不足进行认真调查论证,提出一个科学解决方案。大力建设立体停车场、地下筒式智能停车场。

  三、安装“违停”电子抓拍系统,要依照“非必要不增加”原则,对确实容易影响交通秩序的路段进行抓拍改造。

  四、规范执法主体,取缔不具备道路交通安全执法资格的城管、协警等人员违法“执法”。

  五、对社会各界关心的当年贴条罚款数量、去向、用途等严格监督,及时审计公布。

  感受:会期压缩、闭环管理,今年的省两会与以往不一样

  除了带来与大家生活息息相关的提案,今年的省两会还给我留下了比较深刻的印象。

  与去年相比,今年会期压缩了两天,我们提前两天进行了报到。到达驻地后,实行闭环管理,工作人员在各方面也都很认真负责。

  (河南商报编辑 施尚景 吉倩倩)

  【来源:河南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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