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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公安厅关于聘任2021年度法律顾问单位的公告

辽宁省公安厅关于聘任2021年度法律顾问单位的公告
2021年01月18日 19:30 新浪网 作者 湘湘xv

  公告

  按照中央、省政府关于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要求,辽宁省公安厅启动了2021年度法律顾问单位选聘工作,向社会发布了《关于辽宁省公安厅公开选聘2021年度法律顾问单位的公告》,在综合考量的基础上,选聘12家律师事务所为我厅2021年度法律顾问单位,现公告如下:

   1.辽宁同方律师事务所

   2.辽宁安行律师事务所

   3.辽宁科泰律师事务所

   4.北京德恒(沈阳)律师事务所

   5.北京大成(沈阳)律师事务所

   6.辽宁成功金盟律师事务所

   7.辽宁法大律师事务所

   8.辽宁鑫利律师事务所

   9.辽宁瀛沈律师事务所

   10.辽宁恒信(沈阳)律师事务所

   11.辽宁申扬律师事务所

   12.辽宁卓政律师事务所

   以上聘任律所(排名不分先后)任期至2021年12月31日止,特此公告。

  辽宁省公安厅

    2021年1月18日

  来源:辽宁省公安厅

  编辑:雪枫、家明、王丹

  核稿:振华

  【来源:平安辽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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