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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职务之便谋私利 征地办两人获刑受罚

利用职务之便谋私利 征地办两人获刑受罚
2021年01月18日 17:48 新浪网 作者 湘湘xv

  “被告人黄少读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二个月,并处罚金20万元;被告人黄恒冶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二个月,并处罚金20万元。”12月15日,武宣县人民法院开庭对原武宣县征地办2名工作人员受贿罪一案进行判决。

  近年来,武宣县大力推进城镇化建设,相继开展对县城周边土地的征收工作,并对征地的集体土地和个人使用土地给予金钱补偿或安置宅基地指标。经审理查明,2013年至2016年期间,被告人黄少读、黄恒冶利用在武宣县征地办工作的职务便利,通过虚增土地面积、违规办理宅基地安置指标、帮助办理宅基地用地规划许可证等方式数次为他人谋取私利,从中收取好处费。其中,黄少读收受他人好处费共计82万元,黄恒冶收受他人好处费共计63万元。案发后,两名被告人均退出全部赃款。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黄少读、黄恒冶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共同或单独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构成受贿罪。案发后,黄恒冶主动到案并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系自首,可减轻处罚;黄少读归案后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可从轻处罚。综合考虑案件各种情节后,法庭当庭作出如上判决。

  庭审期间,武宣县纪委监委组织武宣县征地办和各乡镇负责征地拆迁工作的领导干部100余人现场旁听庭审,接受廉政警示教育。

  【来源:武宣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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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贿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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