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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 犯罪嫌疑人陈金龙、姜振航等4人涉嫌合同诈骗案被害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

公告 | 犯罪嫌疑人陈金龙、姜振航等4人涉嫌合同诈骗案被害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
2021年01月19日 12:10 新浪网 作者 湘湘xv

   犯罪嫌疑人陈金龙、姜振航、刘高飞、王华宇涉嫌合同诈骗罪一案,已于近日由深圳市公安局宝安分局移送我院审查起诉。

   侦查机关认定:2020年5月,犯罪嫌疑人王华宇、姜振航两人共同负责运营爱租公寓。犯罪嫌疑人王华宇等人,在明知爱租公寓公司持续经营困难的情况下,依然要求公司业务部门大力发展租赁业务,企图通过不断扩大公司租客模式、收取租客长期租金,利用时间差的方式维持公司正常运营。

   因本案被害人人数众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经本院联系,仍有部分被害人无法送达,现采取公告方式告知本案被害人的诉讼权利义务,详见《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检察院被害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

   以上事项如有疑问,请与我院联系。

   联系人:肖助理

   联系电话:0755-29668931

  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检察院

  【来源: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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