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潍坊市寒亭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的陈某某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一案,经寒亭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理,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判处被告人陈某某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2万元。
来源:12309中国检察网
【来源:西安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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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潍坊市寒亭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的陈某某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一案,经寒亭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理,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判处被告人陈某某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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