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极度危险!台州临海一小伙因为这个动作致七级伤残,损失上百万元

极度危险!台州临海一小伙因为这个动作致七级伤残,损失上百万元
2021年01月20日 16:49 新浪网 作者 湘湘xv

  台州临海小伙小朱24岁,家里有两个不到一岁的孩子。好端端的小伙子,突然成了个残疾人,医药费已经花了几十万了,还有后续的治疗费用。他的生活顿时陷入困境。这一切,都源于小朱一个错误且相当危险的举动,而这举动,很多人做过,甚至没当一回事!

  看到图片上的同类事故,看着都感觉到疼!

  事发当天,正好下着雨,小朱骑着电动车在临海市杜桥镇一条非机动车道上行驶,虽然打着伞,但雨水仍不断沾湿衣角。为了挡雨,小朱将手中的雨伞压低了些,雨伞挡住了部分视线。不料,前方非机动车道上停着一辆重型货车,等小朱发现时,为时已晚,电动车速度较快,即便他紧急刹车制动,还是以较快车速撞上货车车尾。

  这起意外交通事故让他全身多处伤残,最严重的是脑部受损,不仅颅底骨折,颅内也损伤了,还导致其右侧肢体偏瘫,构成七级伤残,严重影响今后的生活。

  由于伤势较重,小朱辗转多个医院治疗,光医药费就花了30余万元,还要熬过漫长的治疗周期,加上误工费、伤残费等各项费用,损失总计已达100余万元。

  眼看着家中还有两个一岁不到的孩子嗷嗷待哺,面临巨大经济负担的小朱心情很沉重。对于保险公司的理赔金额,双方久久未能达成一致意见。

  无奈之下,小朱一纸诉状将重型货车车主及保险公司一并告上法庭。近日,临海法院审理了这起案件。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规定,在道路上驾驶自行车、电动自行车不得双手离把或者手中持物,如有违反,将处以50元以下罚款。”临海法院承办法官、杜桥法庭庭长阮志强说,本起案件中,小朱驾驶电动车时手持雨伞的这一行为,不仅存在极大安全隐患,更是交通违法行为。考虑到货车违规停放在非机动车道上,根据事故责任比例,小朱在该案件中仍负主要责任,部分损失只能由其自己承担。

  最终,经临海法院判决,货车方保险公司给予小朱50余万元赔偿款。

  来源|台州晚报

  【来源:钱江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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