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城乡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是完善社会救助体系、织牢民生保障网的重要举措,是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的必然要求,也是坚持共享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应尽之责,近年来,赤水市民政局采取多种措施着力提升特困人员供养水平。
特困供养标准逐年增长
2020年,赤水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从每人每月845元提高到每人每月878元,增幅3.90%,失能、半失能、全自理特困人员护理补贴标准分别为每人每月1790元、1074元、358元。2020年共计发放特困人员基本保障金1190.22万元、照料护理费458.87万元。
定期探访制度日趋完善
严格遵循探访“六个一”,即:县级一季度一次抽查、乡镇一月一次探望、村(居)一周一次见面。通过定期探访摸排分散供养对象衣、食、住、行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对有身体不适,不便自理的情况,尽早入院诊治。对存在安全有隐患的分散供养对象,及时安排到敬老院集中生活。制度实施以来走访散居供养人员累计8000余人,促进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生活水平得到改善,有效避免了冲击道德底线事件发生。
监护照料责任不断压实
按照“1+1+1+1”模式(即:社事办、村(社区)、亲属或邻居、分散供养对象本人),督促乡镇(街道)、村(社区)、监护人和每一位分散供养对象签订《特困人员分散供养监护协议书》,全面压实监护照料责任。目前赤水市共所有分散供养对象均已全部签订监护协议。
多重医疗防线紧密筑牢
特困供养对象在治疗疾病后,其医疗费用先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等制度规定结算,仍有不足的由救助供养经费予以支持,2020年救助16名特困对象25187元。
来源:赤水市民政局
作者:胡容 、王鸿森
编辑:小颖
审核:绍根
统筹:刘畅
【来源:贵州民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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