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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日报》头版报道保山市四步法 化解矛盾纠纷

《云南日报》头版报道保山市四步法 化解矛盾纠纷
2021年01月22日 16:00 新浪网 作者 湘湘xv

  1月10日,《云南日报》头版以“保山市四步法化解矛盾纠纷”为题,对保山市积极推行矛盾纠纷源头治理“四步法”进行报道。

  近年来,保山市聚焦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主动适应基层社会矛盾纠纷的新变化和新特点,从化解热点矛盾纠纷和社会治理创新入手,以推行“8+X”末梢治理、“三级三次”调解、“三三三”访调对接、“诉源治理”等矛盾纠纷源头治理“四步法”为抓手,最大限度地把矛盾纠纷解决在萌芽,化解在基层。

  注重预防化解,推行“8+X末梢治理”。“8”即成立理事会建支部到组、健全完善群众组织、明确“权责清单”、规范村规民约(居民公约)、法治宣传全覆盖、整合网格化服务管理、推广家庭安全风险评估、推选“法律明白人”。“X” 即全市各地结合自身实际,拓展以上8项措施,依法依规形成可推广、可复制、可借鉴的基层社会治理模式。

  坚持调解为主,推行“三级三次调解法”。小组(社区)、乡镇三级人民调解组织分别对排查受理的矛盾纠纷必须调解三次以上,调解不的,交上一级调解,实现“琐事不出组、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

  加强资源整合,推行“三三三”访调对接工作机制。整合人民调解工作室、法律援助工作站、法律服务所“三块牌子”,实行合署办公;实现工作实体化、对接常态化、管理规范化“三个化”;建立领导班子、工作队伍、调解专家团队“三支队伍”,形成人民调解与信访工作深度融合。

  强化工作对接,推进“诉源治理”。加快推进人民法院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和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建设,推进警调对接、检调对接机制,在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成立人民调解组织,实现“矛盾不上交、平安不出事、服务不缺位”。2019年,保山市法治建设考核获得全省第五,2018年、2019、2020年连续3年群众安全感满意度全省首位。

  编辑:汤建芳

  审核:陈庆

  保山市司法局   

  保山市普及法律常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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