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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播带货”“家庭暴力”“依法缺德”……重庆政协委员们关注了这些问题

“直播带货”“家庭暴力”“依法缺德”……重庆政协委员们关注了这些问题
2021年01月22日 19:10 新浪网 作者 湘湘xv

  2021年1月20日至1月25日

  重庆再次迎来两会时间

  两会期间

  政协委员们都关心了哪些跟政法相关的问题呢?

  一起来看!

  1

  “避开‘网红陷阱’ 

  应尽快将直播带货全面纳入法治监管”

  市政协委员、市一中法院副院长李生龙

  直播经济发展迅猛,成为带动消费升级、刺激经济转向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动力,但由于直播行业良莠不齐、监管缺失等因素,直播经济衍生出诸多问题。

  市政协委员、市一中法院副院长李生龙表示,他今年带来的提案之一就是关于规范直播经济,促进消费升级的建议。

  制定标准 引导行业走向规范化市场运作

  在调研中,李生龙发现,以流量泡沫掩饰营销陷阱的情况屡见不鲜。比如部分主播利用商家追求盈利的急迫心态,对粉丝数据“注水”,组织人员恶意刷单;为提升网络讨论度、吸引消费者眼球,又故意采用恶意炒作方式诱导“粉丝”刺激销量。直播“带货”中的一些劣质产品也在侵害着消费者的权益。

  “为了引导直播经济发挥促进消费增长、加速国内经济内循环的积极作用,有必要对直播经济进行规范治理。”为此,李生龙建议,应加强直播行业自律,形成良好行业规范。联合行业协会与监管部门制定网络直播营销行为规范,制定相关行为标准引导行业走向规范化市场运作。

  主播经纪公司则应依法规范公司及旗下主播行为,加强对主播的业务能力培训;商家入驻直播平台应提供有效的主体信息、联系方式、生产或销售资质、委托授权书等信息,并在直播带货过程中进行公示;直播平台需完善主播准入机制和评价机制,实行对网络主播和“打赏”用户的实名制管理,加大内容审核力度,对行为不端、影响恶劣的主播采取通报、封禁等惩罚措施。

  “同时,加强监管惩处力度,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李生龙提到,应尽快将直播带货全面纳入法治监管,加大对数据造假、虚假宣传、退换货难、售卖不合格产品、滥用极限词、直播违法内容等不法行为的查处力度,有序规范行业发展,维护网络直播营销市场秩序。

  此外,他还建议加强正向引导激励,营造诚信经营氛围。

  2

  “给家暴中受害人一份有效的人身保护令”

  市政协委员、巴南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刘秀荣

  “家庭和睦则社会安定,家庭幸福则社会祥和,家庭文明则社会文明”。而家庭暴力,不仅影响夫妻感情,破坏家庭和谐,也影响社会稳定。

  如何才能更有效、及时的对家暴中的受害人,提供保护和救助服务?

  两会期间,市政协委员、巴南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刘秀荣带来了一份《关于将我市在基层派出所一站式人身安全保护令申请工作机制落地落实的建议 》的提案。

  联合开展培训 将取得成效纳入考核

  “据全国妇联的调查数据显示,全国2.7亿个家庭中,24.7%的女性表示在婚姻中曾遭受家暴。全国每年约有40万个家庭解体,其中25%缘于家庭暴力,我国有约近9000万个孩子亲眼目睹过亲人间的施暴过程。”刘秀荣表示,家暴对受害一方,以及孩子的身心健康都会造成很大危害,若不及时制止,后果不堪设想。

  早在2006年,《重庆市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条例》就已实施,重庆反家暴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去年12月,重庆又出台了《关于在全市推行在基层派出所一站式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纪要》(以下简称《纪要》),进一步推进了重庆反家暴工作深入开展。

  其中,《纪要》提出,在基层派出所建立一站式人身安全保护令申请工作机制,该机制强化了对受害人保护与救助服务的时效性。

  为解决《纪要》落实落地难度较大等问题,刘秀荣在提案中提出了建议。

  “市公安局、市高法院、市妇联,应明确各自承办的部门、机制建立的时间表和任务图,指导好各区县的落地。并以问题为导向,把《反家庭暴力法》实施至今很少发出告诫书、人保令的区县作为督促落实的重点区县,加强督导。”刘秀荣表示。

  市公安局、市高法院、市妇联可加强对各自条线人员业务培训,并开展与区县协作部门联动人员的联合培训。“最后,我还建议市公安局、市高法院、市妇联把一站式人身安全保护令申请工作机制落实落地,及取得的成效,纳入各自工作评估和考核,引起重视。”刘秀荣说。

  3

  “懂法律但是缺乏道德的人,

  是一个‘依法缺德’的人”

  市政协委员、西南政法大学教授龙大轩

  “一个缺乏道德教育的孩子,如果学了法律,那么他很可能会成为一个‘依法缺德’的人。”此话一出,现场掌声、笑声融合在了一起。

  1月20日下午,市政协五届四次会议政协基础教育组来了一位“串门”的大咖——西南政法大学的龙大轩教授。本来是高等教育组的龙大轩,在休息时间被“拉”到了隔壁组,分享了他对道德教育的精辟解读。

  以案说法 不道德的人可能会“依法缺德”

  龙大轩说,按照我国法律,伤口在三公分以上是轻伤,在三公分以下是轻微伤,轻微伤属于自诉案件,但是法院不能抓人。然而轻伤是公诉案件,公安机关就能抓人了。所以,某些别有用心的人就会利用这个空子,伤害他人,自己却不会受到严厉的法律制裁。

  此外,某些道德败坏的人出去专门签“无效合同”,因为无效合同一般不主张利息和违约金。

  龙大轩讲了一个案例,一个小偷拿了别人2000元,却放了1元在主人家里。后来案件查清了,就将小偷移送检察院提起公诉。然而检察院不受理该案件,原因是偷盗金额只有1999元,没有到2000元。

  “重庆市盗窃立案规定,2000元以上是犯罪,2000以下算违法。”由于盗窃犯罪要以财产实际发生转移为准,这1999元就不能定性为犯罪。

  “现在我们的法学教育,特别强调思政教育。”龙大轩话锋一转,如果一个道德品质不好的人学了法律,他就极有可能钻法律的空子,从而滋生“依法缺德”的弊象。

  他表示,要重视道德教育,不断挖掘、汲取和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从我国革命、建设、改革的实践中探索适合自己的法治道路。

  “比如,我国的法治建设‘追求天理国法人情相统一’,这就是我国传统的好东西。”龙大轩举例称,又比如孝道,在以前的法律文本和政治文件中看不到孝道,但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孝老爱亲”。“孝道作为优秀传统文化,不仅是道德概念,更需要法律维护。”中华传统孝道文化有两个方面值得学习,物质层面叫“利亲”,也就是从物质层面满足老人的衣食住行等需求;精神层面叫“善事”,就是精神层面对父母孝顺,要关心他们的喜怒哀乐。

  来源 | 重庆政法

  【来源:南岸政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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